萬用供銷合同採購協議 一年只需籤一次,超實用

供銷合同

採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富源縣****有限公司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基於甲方(本合同採購方)擬從乙方採購乙方提供的貨物。基於甲方依據乙方(本合同供貨方)提交的各項資料經審查認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貨的資格,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貨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建立起長期友好的合作關係,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基本合同

1.1合同效力:本合同為雙方關於乙方向甲方供貨業務的長期基本合同,對雙方商定的基本條款進行約定。本合同從雙方發生業務關係起至在雙方保持業務期間,持續有效。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已經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等與本合同相牴觸的或未涉及到的條款均以本合同為準。

1.2本合同附件:在雙方往來業務中,與履行本合同相關的協議、合同、傳真、訂單、圖表、信函等均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但與本合同衝突時應以本合同為準。

1.3具體合同:雙方之間可按照以下第二條約定的程序達成具體合同,乙方接受甲方訂單之時具體合同成立。雙方之間的每一份具體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二條 訂單、交貨、包裝運輸

2.1訂單:乙方具體供貨的品名、貨物型號、數量、供貨時間及商標以甲方的書面訂單為準,乙方應在十二小時內或甲方訂單之上要求的期限內確認或反饋意見,超期未確認或未反饋視同不接受甲方訂單;但是若無正當理由,乙方不得拒絕接受訂單。

2.2交貨:除非雙方另有明確約定按雙方約定方式交貨,乙方應按甲方訂單規定的數量、時間準時送貨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並承擔由此產生的運費。

第三條 驗收及不合格品的處理

3.1驗收:乙方送貨後合理期限內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貨時,雙方按照已經確定封樣的樣品或雙方協商確認的質量標準、圖紙及雙方同意的技術要求進行驗收。

3.2驗收不合格:甲方對乙方供貨驗收不合格,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接到通知一天內或雙方另行協商確定的時間內將不合格品取回並同時向甲方交付同等數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將不合格品混在以後任何一批次的貨物中提供給甲方。

第四條 質量保證及質量事故責任的承擔

4.1技術要求: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貨物完全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環保等要求,並符合甲方的特殊技術要求(如果有),並使用在有效期內、性能良好的原材料製作而成。貨物出廠之前經嚴格檢驗,包裝方式良好,可以避免一般裝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4.2質量事故:若乙方所供貨物發生質量責任事故,從而導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賠或遭受國家機構處罰,經雙方或技術監督部門或其它權威機構認定是乙方的責任,則應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罰,經雙方或技術監督部門或其它權威機構認定是乙方的責任,則應由乙方承擔給甲方

第五條 定價與結算

5.1定價: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與長期合作的原則合理報價,若存在弄虛作假情況,或報價與合理價格嚴重不符,謀取暴利,一經查實,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供貨資格並有權解除合同。

5.2 最低價保證: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貨物價格是同期國內當地市場最低價。

5.3 付款方式:原則上乙方供貨後,甲方自貨物檢驗合格、提供正規發票入帳後30內支付相應貨款;但如雙方另有約定,按雙方約定付款方式付款。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須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第七條 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八條 合同生效條件與份數

12.1生效條件: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雙方最後一筆業務交易完成後12個月內雙方再無任何業務往來,合同自動中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寫必需的合同簽約主體、簽約人、簽約時間外,任何塗改、刪除增添均無效。

12.2合同份數: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 方:富源縣****有限公司 乙 方 :

稅 號:9153032**5587**** 稅 號:

簽約人: 簽約人:

開戶行:農行。。。支行 開戶行:

賬 號:24-04。。。。。。 賬 號:

電 話:0874-401**1 1885***22 電 話:

日 期: 日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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