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臺《河南省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保障困難群眾端穩“飯碗”

 河南日報客戶端記者 逯彥萃 通訊員 孫琦英

  4月15日,記者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獲悉,為了保障就業困難人員端穩“飯碗”,我省出臺《河南省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設定了公益崗位的範疇,困難人員對象、工資標準等。

  公益性崗位有哪些?“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事業單位行使公共管理職能設置的協管崗位,包括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環境衛生等崗位,都屬於公益類崗位。”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說,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事業單位的工勤服務和後勤保障等輔助性崗位,包括文印、收發、保潔、保綠等也屬於公益類崗位範疇。

  對就業困難人員有了明確界定。主要包括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距法定退休年齡10年以內的登記失業人員;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長期失業人員;正在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當年經縣級以上總工會認定的城鎮特困職工家庭、殘疾人家庭、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等家庭中畢業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曾享受助學貸款的畢業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的被徵地農民;失業的殘疾人、城鎮復員轉業軍人、縣級以上勞動模範、軍烈屬和需要撫養未成年人的單親家庭成員。

  脫貧攻堅要防止政策“養懶漢”,我省對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年限以及工資標準也做了界定。

  公益性崗位安置期限不超過3年,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用人單位要合理確定公益性崗位人員的薪酬待遇,對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用人單位,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標準原則上不高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公益性崗位人員工資中超出崗位補貼標準的部分由用人單位承擔。

  《辦法》強調,當年通過公益性崗位新安置就業困難人員數原則上不超過上年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目標完成數的20%。

  同時我省將新設鄉村公益性崗位,開發就業協理員、保潔員、生態護林員、水電保障員、養老服務員、重度殘疾人護理員、道路維護員等崗位,主要安置16週歲以上、有就業能力和就業願望、能勝任相應工作的貧困家庭勞動力,重點安置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中“無法離鄉、無業可扶、無力脫貧”勞動力。

  此外,我省還將建立公益性崗位人員數據庫,實行實名制管理,動態掌握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增減變動和待遇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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