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百名業主莫名其妙“被就業”》 後續涉事公司同意道歉、 賠償

法制週報·新湖南記者 羅霞

4月11日,本報頭版刊發 一文。4月13日,業主李勇(化名)告訴記者,事件被曝光後,新化縣茂新勞務分包有限公司及新化邦海勞務分包有限公司主動積極態度誠懇,已經撤銷該公司申報,對被盜用的各業主出具書面道歉信。同時陪同小區業委會人員前往相關部門查詢政策及是否有後續影響,承諾對個人產生影響發生的費用承擔一切損失。

李勇表示,目前上述兩家公司已徵得業主原諒,不予追究。而涉事的新疆鑫茂匯建築勞務有限公司及湖南應天建築勞務有限公司截至記者發稿時,尚未與該小區業主取得任何聯繫。

此前,龍達尚品小區物業人員也在業主群中表示,物業公司接到業委會質詢電話後,立即和開發商溝通進行了初步排查,懷疑是個別營銷顧問洩露。因營銷顧問隨著樓盤售罄大部分已辭職而導致無從查證。開發商和物業公司本著對業主負責的理念和涉事公司進行溝通,對方已認識到問題嚴重性,同意向業主賠禮道歉並給予相應賠償。

4月13日下午,《法制週報》記者再一次撥打新化縣稅務局辦公室蔡姓主任電話,對方表示該事件已按程序由該局辦公室牽頭,分險管理股進行調查,調查結果已回覆縣長信箱。隨後,記者聯繫了該局辦公室信訪專幹劉強,他告訴記者調查結果已提交至新化縣委宣傳部。

記者根據相關部門透露的情況得知,經初步調查,兩家單位下屬包工頭向公司申報,而公司未經核實申報了個人所得稅,導致業主發現了上述問題,目前仍可進行更正申報,稅務局現已對企業提出更正要求。

湘潭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肖峰認為,涉案企業涉嫌以非法利用公民信息為手段,達到逃稅等稅收違法的目的,具有涉稅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雙重違法嫌疑。稅務部門作為個稅App服務提供人,應履行《網絡安全法》規定的信息安全保護義務,查處稅收違法的同時,及時消除企業利用個人信息的不利後果。鑑於信息被盜用的人數較多,信息條數可能達到犯罪標準,公安部門應依法調查,或與稅務部門聯合調查,徹底根除違法行為造成的社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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