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正式揭牌,实行“省支持、市管理”体制

4月15日上午,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正式揭牌,这意味着“江南产业集中区”正式更名为“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正式揭牌,实行“省支持、市管理”体制

安徽省委书记李锦斌、省长李国英为皖江江北、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揭牌。

为深入贯彻长江经济带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动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提升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水平,推动江北、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高质量发展,2020年3月27日,安徽省印发《关于推动江北、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体制机制、政策支持等方面进行有力支持。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正式揭牌,实行“省支持、市管理”体制

安徽省委书记李锦斌、省长李国英为皖江江北、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揭牌。

《意见》提出,“新兴产业集中区”将突出新兴产业、突出内生动力、突出政策支持、突出产业新城、突出生态优先,努力打造长三角新兴产业合作示范区、培育全省高质量发展动力源、构建皖江城市带联动发展支撑极、建设产城融合绿色发展新城区。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正式揭牌,实行“省支持、市管理”体制

皖江江北、江南两大新兴产业集中区同时揭牌

为理顺管理体制,《意见》提出实行“省支持、市管理”体制,挂“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牌子。管委会作为所在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将赋予市级和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根据发展需要,管委会可以调整机构设置、用人规模、岗位设定,探索推行人事制度、薪酬制度等改革。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正式揭牌,实行“省支持、市管理”体制

4月15日上午,皖江江北、江南两大新兴产业集中区同时揭牌

安徽省级财政将采取专项补助、资金奖励、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设立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增强集中区发展能力。鼓励各类金融资源向集中区集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壮大。根据集中区建设实际,省统筹单列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统筹研究解决用能需求,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实行单列。

此外,安徽将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向集中区下放审批管理权限。支持集中区比照国家级开发区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支持省属国有企业布局建设符合产业主攻方向的重大项目。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园区合作,发展“飞地经济”,积极探索创新有效的管理模式和利益分享机制。

记者:钟斌 图片 中安在线 安徽画报

审稿:周劲风 监制:潘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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