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江南水務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

歸還募集資金專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第六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15,000萬元部分閒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4月25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及《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披露的《江蘇江南水務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編號:臨2019—027)。

2020年4月10日,公司已按承諾將用於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15,000萬元全部歸還至募集資金專用賬戶,並已將上述募集資金歸還情況及時通知了公司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

特此公告。

江蘇江南水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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