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三降”措施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本報訊 面對新冠肺炎疫情對實體企業的衝擊,我市出臺系列政策,切實降低實體企業稅費、電費、房費等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達產,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紮實推進疫情防控財稅政策落實。各級財稅部門利用微信群、電子顯示屏、宣傳展板等載體,加大疫情防控財稅政策宣傳力度;稅務部門針對納稅人最關心的納稅申報和上門辦稅問題,貫徹“非必須,不窗口”原則,依託電子稅務局、手機App、微信公眾號、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非接觸式”服務通道,大力宣傳疫情防控財稅政策。認真落實疫情防控財稅優惠政策,一季度全市共有9201戶次企業享受了減免優惠政策,為企業減負5496.55萬元,其中:免徵社保費3283.98萬元,減徵社保費927.52萬元,延期繳費1285.05萬元。

紮實推進疫情防控電費政策落實。為保障全市持續推進抗擊疫情工作,切實降低疫情期間工商用戶用電成本,助力企業復工復產達產,保山電力公司積極落實中央、省、市相關優惠措施,全市符合條件的企業實行電價優惠:階段性降低工商企業用電成本、放寬容(需)量電價計費方式、開闢綠色通道……自電費減免政策出臺後,保山電力公司及時通過電話、微信等“零接觸”方式逐一告知相關用戶。同時,對於高能耗行業的用戶,開展現場走訪核查,確保全市符合政策的用戶能夠全部享受到優惠。落實疫情防控期間支持性電價政策,對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一般工商業用電以及大工業用電電度電費及基本電費減免,預計2020年2至6月優惠電費約為2884.18萬元。保山電力公司擬投資2168萬元,對業擴工程投資界面延伸,以滿足小微企業及居民用戶接電需求。此外,保山電力公司還嚴格落實“欠費不停電”措施。對確因疫情影響出現經營困難,無法按時交納電費的企業,在履行審核手續、簽訂緩交協議並明確緩交時間、違約責任等事項後,即對企業免除緩交期間的電費滯納金。

紮實推進疫情防控房租政策落實。為有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切實解決企業、個體工商戶實際困難,保山市永昌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及時排查承租房產的企業、個體工商戶情況,切實摸清底數,對符合房租減免政策的中小微企業,免收2020年2月房租,2020年3至6月房租減半收取。經過梳理,按不含個體戶統計口徑測算,永投集團共有14個租戶符合減免要求,共減免房租411628.8元;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共有1個租戶符合減免要求,減免房租為3600元。房租減免政策出臺以來,永投集團相關部門切實壓實房租減免工作主體責任,指定專門人員負責,建立工作臺賬,及時調度工作進程,提高服務效率,嚴格落實各級各部門房租減免要求,確保“應免盡免”。

此外,我市還鼓勵商業廣場等業主適度減免租戶租金,具體減免額度由雙方協商解決。 [楊冬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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