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虛擬抽獎活動中獎後商家不兌現,能否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網絡虛擬抽獎活動中獎後商家不兌現,能否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1、網絡抽獎活動在民法上屬於射幸合同,是指合同中給付的義務在合同成立時尚未確定,其義務內容要根據合同成立後發生的偶然事件予以確定。根據合同第60條的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2、根據民法上的誠實信用原則,商家應當交付中獎者相應的獎品。抽獎者在網絡虛擬平臺上抽中現金或貴重商品,商家卻不承認或人為調整未中獎,其行為已經違反了合同法,根據《合同法》108條及相關規定,中獎者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維權。

3、中獎者一定要保存好中獎記錄和中獎規則以及對方拒不履行義務的相應證據,建議對前述證據進行公證,證明力更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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