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项目
建设地点:威远门路与北外环路十字西北角。
项目总投资(万元):14347.9000
开工时间: 已开工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24760平方米,其中地上九层,建筑面积为21760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建设内容:
包括土建及室外配套工程。
项目背景: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于1988年,该院办公地位于英雄北路东侧,现有办公人员388人,占地面积约6332㎡,建筑面积为7247㎡,其中,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518㎡、法院审判法庭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5729㎡。现状办公场地已无法满足当前审判工作实际需求,法院现状东临捉马村村民住宅、南临晟通汽修厂、西临英雄北路、北临潞卓广场;
中级法院处于长治机场航空管制范围内,航空限高为24m,法院建设项目没有改、扩建空间,该建设项目需另行选址进行新建。根据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年审理案件统计资料显示,该院近年来案件呈现逐年递增趋势,2016年审理案件在7500件以上,2017年十个月内审理案件现已超出7500件,预计至年底审理案件将超出8000件,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该院年审理案件还会增加。
依据《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年审理案件在3600件以上执行一类标准建设,需审判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1760㎡;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办公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应为12629㎡;考虑信息化、智能化的发展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要求,需增加用房建筑面积3000㎡;依据《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第十八条规定:年审理案件特别多的法院,其建设规模,可在该级一类面积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根据该院年审案件情况,该院属于年审理案件特别多的法院,该院审判业务用房需增加建筑面积约3500㎡,合计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约40889㎡(建筑面积规划与招标信息不一,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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