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有紋身被家長聯名辭退有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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紋身不是黑社會的特徵,但是,黑社會基本有紋身。因而,正派人都回避去紋身。作為一個教師,職業決定了他的個人人身行為的示範性,因而,教師紋身與他的職業特徵和道德表象要求不符。學生家長集體要求紋身老師辭職可以理解。學校招聘教師,應該回避紋身者應聘。在下露個小秘密:警察辦理的案件中,對兩種人特別注意:1,紋身。2,兩個及以上姓名的人。


菩提新客


其實只有一個辦法就能完美解決對於紋身的看法。就是法律對於文化產品的限制。雖然紋身圈裡有個規則就是對不滿18歲的未成年人不得紋身,但是也有很多傻逼紋身師不在乎。將年齡提高到24歲左右,我覺得就行。對於從業者的規則要求,是得益於社會發展的。

其實再多的人對於紋身的偏見也好,這個社會具有紋身的人是越來越多。碰瓷,貪腐權貴,拐賣婦女兒童,殺人犯,等等我個人覺得這樣的犯罪比黑社會更加讓人覺得噁心。所以把紋身跟壞人鏈接到一起是沒有意義都的。

自己的身體自己做主,我紋身我自己喜歡。仁智見仁,智者見智。那我生病也沒見誰給我買過藥給過錢,紋身了就是壞人黑社會,可笑至極。如果對於自己身體都沒有支配權,那你還有啥意義活著。

至於題目中,老師具有紋身,如果工作期間平時都能遮住,我覺得是能接受的,最重要的一點,現在的老師是勞務關係,是知識傳播者,孩子教育難道家長不應該佔據主動嗎?現在的家長教育不好孩子,怪老師頭上,也是流批。


網管加兩塊錢油


一群不知道什麼年代的人說著紋個紋身就是黑社會老大、社會關係複雜,真的是讓人哭笑不得。紋身也是作為一種藝術,是否將自己喜歡的圖案紋在身上是每個人自己的權利,不是說有個紋身就是涉黑涉惡的社會敗類,我讀法學本科,從小不惹事情,老師對我也是稱讚不已,但是我也有一個紋身,能證明我是涉黑了? 我讀法本,我將來還做律師,替你維權,搞笑了,紋身只是喜好而已,還搞的有個紋身就是黑社會大佬一般! 老師有紋身雖然說影響不好,但是學生也不是沒有思考能力的,我也見過手腕上有一隻蠍子紋身的老師,教學水平極高,和學生關係也好,大家都喜歡聽他講課,他教的該課也是其班級成績最好的一門課,有個紋身咋了,紋你身上了?紋身的人吃你家大米了?平白無故說有紋身就涉黑,涉尼瑪呢!


做人得理性


以前的時候,在我國,紋身的確實不是好人,一般都具有黑社會,或流氓性質。老實人、好人不會去紋身。壞人紋身,也都一條龍,一隻鷹,或者說幾個特別狠狠的字。一般人看到都覺得,挺嚇人的。達到了壞人幹壞事的目的,表明了他們對世事的一種態度。

人們日子過得都挺艱難的,紋身的費用也非常高,一般人飯都吃不飽,哪有錢去紋身呀?好人不會紋身的。

現在情況不一樣了,社會安定,人民幸福。也有條件做紋身了,很多人喜歡在身上紋幾個,比較溫馨的圖案,寫幾個自己喜歡的小字兒。紋身與以前黑社會的紋身性質完全不一樣。不能把紋身都當成壞人了,確實紋身的也有很多是很可愛的人。真正的目的,絕對就是為了快樂、喜好,沒有惡意的目的。千萬不能一概而論,把紋身的都當成壞人。

現在很多人還是接受不了這種現實,作為紋身的人也要注意兩點。一是紋的圖案不能太大,不能紋黑社會性質的那種圖案。二是,展示紋身,要看場合。不能不顧什麼地方,總把紋身展示在外面。比如開會的時候,上課的時候,特別是在學校講課的時候,都不能把紋身展示出來。

還有一些私人的場所,有的時候,露營的時候,野外活動的時候,可以展示一下。看你周圍是什麼人,你面對的是什麼對象?要特別注意。以環境而變化而進行選擇。我國的傳統觀念影響,大家目前還是不能夠完全接受。這與西方一些國家的人們的觀念還是有很大的差別的。


馬躍成


我也有紋身,但從未有過違法亂紀的過去。相反我經常做好事,幫主他人。這個純屬個人喜歡吧,根本代表不了人的品行。沒必要揪住不放(紋藝術一點,有的人紋的簡直醜)。我紋的是我閨女的名字跟生日。


陝西特約評論員


紋身是一種個人行為,但是由於中西方觀念不同,外國人紋身是愛好,但是在中國,紋身在古代是犯人的標誌,犯了罪的人才在臉上刺字,刺花。現在雖然沒有這種做法,但是中國文化一直傳承,很多人對紋身有看法,只要看到對方有紋身,腦子就會聯想到罪犯,黑社會,小混子。外面燒烤攤上一堆紋龍紋虎的,沒人願意靠近他們吃飯,心裡就覺得不是正經人。大家都知道考公務員不能有紋身,當兵不能有紋身,請問有誰見過一個高官政要的胳膊上紋條龍,紋只虎?中國只有小混混,地痞流氓,風塵女子身上會有大片紋身,所以尊重中國的文化意識,老師身上不能有紋身,如果是我,我絕對接受不了孩子老師紋身,雖然孩子不至於去紋,但是老師的行為無形中也會影響到他們,比如老師紋身,化妝,染指甲,穿露背裝,抽菸,喝酒,您能保證孩子不去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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