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蘭坪縣農業農村局局長孫守榮因受賄一審被判刑3年


4月16日下午,蘭坪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由蘭坪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原蘭坪縣農業農村局局長孫守榮受賄一案,並當庭作出一審判決,以被告人孫守榮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20萬元。



蘭坪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孫守榮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符合受賄罪的構成要件。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孫守榮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認罰,可以從輕處罰;積極繳納罰金,屬初犯,酌情從輕處罰。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適當。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原蘭坪縣農業農村局局長孫守榮因受賄一審被判刑3年

蘭坪縣紀委監察委組織扶貧行業部門負責人參加了旁聽。

原標題:原蘭坪縣農業農村局局長孫守榮因受賄一審被判刑3年

審核:祝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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