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法院:善解心結 執行辦案也能“買一送一”

“王庭長,李莎這個撫養費案子,劃撥的3350元案款到賬了,可以結案了!”

“你聯繫李莎,讓她來法院一趟”。

“李莎的送達地址很清楚,結案通知書郵寄就可以了”。

“你傳喚李莎,隨後讓申請執行人劉猛也來一趟”。

書記員小孫有點納悶,案款都夠了,幹嘛還這麼費勁?但還是通知了被執行人李莎。

劉猛申請執行李莎的是一起離婚後撫養費糾紛案件。承辦法官王軍洲通過辦案系統查看了此前年度案件的執行情況,發現劉猛此前兩次申請執行的撫養費每月都是70元,也是李莎主動到法院履行的,但這次是每月400元,李莎並未到法院主動履行。

被傳喚到法院的李莎一進門就嚷嚷道:“你們法院就不講道理,判決說改就改,他說多錢就多錢,以前是70,現在是400,是不是以後還要改。不行,我要去找你們電視上那個法官,就是她判的,雖然開庭我沒去,但我認得她,我要找她去要。”說著說著,李莎開始哭了。“我也很難,我再婚了,我還有一個孩子要管,你們憑什麼不經過我的同意就改了,還有沒有王法。”

李莎的丈夫羅鴻也跟著嚷嚷起來了:“你們法院憑什麼凍結我們銀行卡,那裡面的錢是我的,不是她的!凍結也不給我打招呼,卡里有一萬多元,為啥都凍結了?”。看著這兩個人氣急敗壞,法官並沒有說話,只是在聽。等到夫妻倆慢慢平靜下來,法官才開始釋明執行依據,聽著法官嚴正又中肯的話語,李莎開始小聲辯解:“不是我不給錢,我前夫到現在還在到處說我,不讓我見孩子。我去學校,他就給孩子轉學,我也很難,錢給了,娃還沒見上。 ”

蒲城法院:善解心結 執行辦案也能“買一送一”

不出所料,李莎並不是不想給撫養費,只是中間有怨氣,嫌棄對方又一次將自己告上法庭,弄得現在的新家庭也不安寧。聽著法官的耐心解釋,李莎似乎轉變了想法;甚至主動提出孩子到今年10月底就滿18歲了,3350元的案款法院已經劃撥了,自己沒有意見。希望法院將剩下的撫養費計算後也一併交了!

第二天早上8點,李莎準時到法院將該案剩餘年度的4000元撫養費全部交清,案件戛然而止。

看到一次“不必要”的談話卻從根本上解決了一起撫養費糾紛,書記員小孫興奮地對庭長感慨道:“庭長,我明白你的用意了,二次撫養費開庭李莎沒來,你怕撫養費數額增加了而直接扣劃,不給當事人釋明,案子結了但效果不好。這下剩餘的4000元撫養費也交了,李莎的女兒也不會再申請執行了,咱們雖然遲報了一天結案,但一下子解決了兩個案子,也把當事人的心結打開了!”

(編者注:文中涉及當事人姓名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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