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沒有今天的科技偵破手段,那他們又是如何斷案的呢?

從古到今老百姓都要有申冤的地方,只是古代稱為衙門,而我們現在稱為法院。由於現在的科技高速發展,我們判案是藉助於很多高科技手段,比如DNA,指紋對比等等。那麼,在古代沒有這些手段,那些古代官員是如何判案的呢?

古人沒有今天的科技偵破手段,那他們又是如何斷案的呢?

古代有“五聽”判案的成例。所謂“五聽”即辭聽,色聽,氣聽,耳聽,目聽。觀察嫌疑犯的語氣,臉色,呼吸,聽力,眼神等等。有些類似於中醫的“望,聞,問,切”四診法。一個心懷鬼胎的人即使再善於偽裝,在神態和言談上一定與常人有所區別,高明的審理者可以從眼神的閃爍移動,嘴角的抽動,手指的輕微顫動乃至嘆息聲中捕捉到蛛絲馬跡。

古人沒有今天的科技偵破手段,那他們又是如何斷案的呢?

一,心理判案法

心理判案是利用虛張聲勢,誘敵深入等心理學的技巧來找出真兇的方法。清代《誌異續篇》記載,清代的袁枚,為了捕獲輪姦少女致死的罪犯,把死者的裹腳布系在衙門大堂的柱子上,招來圍觀的百姓,把衙門擠的水洩不通。袁枚見到時機已到,令人關閉大門,對圍觀的百姓說:“誰要是想走出公堂,就必須撫裹腳布,如果是兇手,就會把他的手絞住不能脫身。”其中,有倆個人還未靠近裹腳布,手已顫抖不止,立即被衙役拿下,一經審問,果然就是兇手。這個案件就是利用兇手迷信鬼神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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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邏輯推斷法

邏輯推斷法是一種科學的偵破方法,是指運用人情事理來推理判斷,或根據人情事理來發現案情中的破綻,找到疑點。這個方法也是古人常用的。《初刻拍案驚奇》中開封府尹李傑,在審理一起母親告兒子忤逆不孝的案件時,見兒子劉達生性情溫順,沉默不語,不像個逆子,而母親吳氏只求官府把兒子打死,而且眼神中充滿了仇恨。毫無愛子之心,知道其中必有隱情。李府尹假意答應吳氏將達生處死,要吳氏明日備棺前來收屍,又命人暗中尾隨吳氏,吳氏出衙後與道士知觀相會,道士又幫吳氏準備棺材,就下令逮捕知觀。審出了吳氏與道士通姦,痛恨兒子阻撓,而想害兒子的內幕。根據母親求打死唯一的兒子卻不悲傷推斷出的姦情,這是依據邏輯加以推斷得出的結論。李府尹巧妙的引蛇出洞,終於使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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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直覺判案法

清代《蟲鳴漫錄》中提到,捕快曹福是個能手。有一天。他在縣衙內閒坐,看到一個人身穿綢衫,短袖青呢馬褂,腳上穿著白襪,年約三十左右的男人拿著紙扇漫步走過來。看上去十分文雅,曹福突然上去呵斥他,那人非常惶恐,拔腳就想走,曹福將他抓住,回去一審,果然是江洋大盜。別人問曹福怎麼知道這個人不是個好人?他說:“那人行路時老是低著頭,常常斜著眼睛觀看左右,他過溝坎時就撩起長衫,這說明他不是一個習慣穿長衫的人。所以,我知道他不是一個好人."

古人沒有今天的科技偵破手段,那他們又是如何斷案的呢?

古人就是利用這些簡單的手法來判案的,手法簡單但包括很多大智慧。親愛的讀者,關於古人斷案你又知道多少呢?歡迎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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