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被村霸欺壓,忍無可忍的村民寫了一封舉報信,紀委監委“回信了”!

長期被村霸欺壓,忍無可忍的村民寫了一封舉報信,紀委監委“回信了”!

長期被村霸欺壓,忍無可忍的村民寫了一封舉報信,紀委監委“回信了”!

·2019年5月,黑龍江省富錦市長安鎮興民村村民劉春福(化名)寫給紀委監委的舉報信:


“2017年5月10日,王茂君、王海豐父子又把村中的機動地搶種了,15.7垧,村負責人報警都不管用。王海豐不怕任何法律,橫行鄉里,我們實在沒辦法,特向紀委舉報問題,請給我們興民村的村民一個公道,還我們村民一個太平。”


·2019年7月5日,黑龍江省富錦市紀委監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組長閆涵給劉春福回電話:


“老劉大哥,告訴你個好消息,王海豐已經被立案調查了,我們一定查清楚問題,絕不辜負鄉親們的信任。”


長期被村霸欺壓,忍無可忍的村民寫了一封舉報信,紀委監委“回信了”!


調查細節

長期被村霸欺壓,忍無可忍的村民寫了一封舉報信,紀委監委“回信了”!


2016年年底,時任興民村組長王海豐在未經村兩委會議研究,未經鎮政府及經管中心批准、備案,私自加蓋興民村集體土地審核專用章,將村集體土地無償發包給趙躍波,用於償還個人欠款,侵佔集體資金238,050元。


對於王海豐的做法,村民不能接受,此後的一年多時間裡,連同劉春福在內的許多村民曾多次上訪,問題卻因種種原因未能解決。


在此期間,劉春福和上訪的村民還多次受到王海豐的恐嚇、威脅,甚至是毆打。


直到2019年,許多村民已經習慣忍氣吞聲,劉春福也說,“當時已經不報什麼希望了”。但他還是“最後一搏”,給紀委監委寄出了一封舉報信。


事情有了轉機。


接到舉報信後,富錦市紀委監委立即針對問題線索開展初核,並在分析、研判的基礎上,決定立案調查,並由閆涵負責辦理此案。“起初我沒想到這起案件會辦得如此艱難,整個過程那叫一個‘揪心’。”回憶起整個案件的辦案過程,閆涵至今有些義憤填膺。


“我們到村裡走訪瞭解情況,村民集體不配合,有的一聽說是來了解王海豐的事,直接躲到屋裡,連門都不開。”經過多次交流,閆涵終於知道緣由。大家閉口不談,是因為以前“告”過王海豐的人都被他“收拾”慘了,而且告了沒看到結果,大家都被欺負怕了,甚至公安部門來調查,被打的人都不敢承認自己被打。


為了打開村民的心結,閆涵和組裡的其他同志沒少往興民村跑,給大家宣講監察體制改革之後的新變化,為村民普及新出臺的《監察法》,尋求大家的配合。


終於,在閆涵他們的努力下,有幾名村民放下了心理包袱,走進了富錦市紀委監委的大樓,劉春福就是其中之一。


“讓我沒想到的是,來配合調查的村民都是‘蒙面’來的,老劉大哥當時還說了一句話,‘這次要是還不行,政府就是八抬大轎抬我,我都不來了’。”閆涵說,就是劉春福這一句牢騷,更堅定了他把案子辦好,給村民一個滿意交代的決心。


2019年7月5日,在前期初核基礎上,王海豐被富錦市監察委員會留置。閆涵第一時間將這個信息告訴了最先開始配合案件調查的劉春福。有了紀委監委的“回信兒”,在後續調查中,越來越多的村民主動找到閆涵,表示願意配合專案組辦案,案件查辦有了突破性進展。


留置期間,在辦案人員的努力下,王海豐自願交出2017年至2019年土地承包費,解除剩餘期限的土地承包合同,並將涉案土地自願交還村集體。受他影響,其父親王茂君主動向村集體上交了長期侵佔的村小學校舍及5公頃集體土地。


8月5日,“王海豐案”順利辦結,劉春福和幾名村民代表將“維護群眾利益,正風反腐尖兵”的錦旗送到富錦市紀委監委。曾無數次拒絕錦旗的閆涵這次“破例”收下,在他心中,這是激勵他今後工作目標的方向。


9月19日,王海豐因職務侵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紀法小課


村組長王海豐不是中共黨員,但他屬於《監察法》第十五條規定的監察對象:“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具體包括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員,以及其他受委託從事管理的人員。他們一旦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監察機關可以依據《監察法》賦予的職權進行調查。

回顧王海豐案整個辦理過程,有一個亮點,就是通過極力爭取村民的信任和配合,推動案件突破。調查剛開始,富錦市紀委監委把它定為“民心案”。閆涵說:“現在看我們要從獲取村民的認可和信任入手,展開工作。”紀委監委決定以“王海豐案”為契機,不惜一切代價辦好此案,給村民一個滿意交代,提升群眾對紀檢監察機關的信任,增強對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信心。

後來他們的調查工作一直圍繞著這個目標展開,用真心誠意獲取村民信任。村民也慢慢打消疑慮,勇敢走進紀委監委大樓,提供線索和證詞。可以說,囂張村霸最終被懲處,是紀委監委和興民村村民一起努力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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