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山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職務犯罪案件

4月16日,獨山縣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獨山縣應急管理局原局長韋某祥受賄案,獨山縣紀委監委組織有關單位領導幹部到場旁聽案件審理,接受警示教育。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1年至2019年期間,被告人韋某祥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在承接工程、工程款撥付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先後多次非法收受多人賄賂財物,摺合人民幣92萬餘元。被告人韋某祥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繳全部贓款。經庭審後當庭宣判,判處被告人韋某祥犯受賄罪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犯罪所得贓款,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被告人韋某祥自願認罪認罰並簽署具結書,庭審上痛心懺悔,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參加旁聽庭審的黨員幹部深受觸動,大家紛紛表示,要從身邊的違紀違法案件中吸取教訓,進一步增強法律意識、廉潔意識,正確行使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利,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獨山縣融媒體中心 阮霞 張家珺 通訊員 羅鈞)

独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职务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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