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对首例民事诉讼监督信访案件举行公开答复会

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对首例民事诉讼监督信访案件举行公开答复会


  4月10日,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对某业主委员会不服检察机关提请抗诉决定信访案件召开公开答复会,答复会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永祥主持,第六检察部王利科主任、包欢欢副主任、第十检察部高丽副主任等参加。参加人员除案件承办人、信访人外,还邀请三位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这是呼和浩特市检察院首次对民事诉讼监督类信访案通过公开答复会的形式进行释法说理。


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对首例民事诉讼监督信访案件举行公开答复会


  为了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牢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按照“谁办案、谁负责”的首办责任制原则,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促规范,我院第十检察部协助第六检察部对该进行了公开答复。在公开答复会之前,第十检察部对会议室及相关物品进行了严格的消毒清扫。在人民监督员、当事人进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之前进行安检、测量体温、信息登记等防护工作,并且要求参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确保特殊时期的防疫安全。

  答复会上,案件承办人阐述了对信访人申请监督的案件提请抗诉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对信访人提出的疑问和意见,原案承办人都逐一回应,详尽解答,消除误解。受邀的人民监督员针对案件的争议焦点,从案件事实、举证责任、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了详尽的意见,并从第三方的角度对信访人进行了疏导,就如何正确维权提出了建议。

  对于群众信访案件采取公开答复是呼和浩特市检察院今年首例,通过分管检察长、案件承办人进行释法说理,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评价,逐条逐项的回应了信访人的诉求,信访人一开始激动的情绪慢慢平复,并且表示之所以进行信访,是由于对于检察院的提请抗诉工作存在误解,通过此次公开答复,消除了误解,起到了很好的化解矛盾作用。同时,采取公开答复形式,可以将检察办案置于社会公众监督之下,增强案件处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断夯实检察人员办案能力。通过人民监督员的参与和监督,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案件得到公正处理,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信任,有效的促进矛盾化解、案结事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在注重案件信息保密的同时,让民事检察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帮助,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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