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商貸”35名涉案人員被起訴 受害群眾應及時主動報案

“晉商貸”35名涉案人員被起訴 受害群眾應及時主動報案

4月17日,市公安局發佈公告,“晉商貸”案件3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公安機關提醒未報案的受害群眾及時主動報案。2018年11月,市公安局發佈警情通報:“晉商貸”網絡借貸平臺實際控制人、山西新晉商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郝曉海因涉嫌違法犯罪,於2018年11月7日向公安機關投案。4月17日,市公安局再次發佈“晉商貸”案件公告:2019年5月6日公安機關已將郝曉海、郝曉東、蔡晶等35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檢察機關已對上述35人提起公訴。目前,案件正在法院審理階段。

公告顯示,公安機關打擊犯罪的目的,是最大限度減少和挽回群眾損失。辦案過程中,公安機關始終堅持打擊犯罪與追贓挽損並重,有疑必查、有贓必追,案件移送審查起訴時,已將在全國各地依法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的房產、車位、車輛、銀行賬戶、廣告費、員工提成等涉案資產隨案移送。待法院依法審判後,涉案資產將依法公開處置返還。公安機關對廣大群眾積極提供追贓線索表示感謝,也希望繼續支持公安機關工作,共同努力依法追繳涉案資產。

同時,公安機關再次提醒,請未報案的受害群眾及時主動報案,登記相關信息,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避免因不及時、不如實報案登記而損害自身利益;依法合理表達訴求,不信謠、不傳謠、不受蠱惑,不組織、不參與非法活動。對實施歪曲事實、散佈謠言、煽動滋事、誣告陷害等活動,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查處。(劉友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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