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領導到汪清縣法院指導審判監督工作

2020年4月8日上午,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金豪、審判監督一庭庭長曹立紅、法官張盛玉三人蒞臨我院調研指導審判監督工作。中院領導與汪清縣法院黨組成員、中層幹部圍繞審判監督工作重點進行了研討。

會上,金豪副院長圍繞基層法院司法改革背景下審判監督工作面臨的問題及對策進行了針對性發言。並對審判監督工作提出四項要求:一是充分認識審判監督工作在新形勢下的監督作用;二是抓好審判監督業務的學習和調研,不斷髮現新問題、補充新知識;三是努力做好審判執行和審判監督工作兩促進;四是全面推動審判監督工作再上新臺階。

會中,曹立紅庭長對與會人員提出的在審判監督工作中遇到的具體問題進行一一解答,同時針對相關問題提出了積極的工作建議:一是加強申訴案件的程序審查,目前法院對申訴案件重點往往放在實體審查而忽略了程序審查,而現實中有很多案件完全可知因程序不合法駁回當事人的再審申請,節約了司法資源;二是大力發揮院、庭長的監管能力,法院內設機構改革後已經沒有單獨的審查監督庭,院、庭長要發揮審判監督作用,審查監督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三是要加強對個案和法官的監督,推動審判責任制落實,對法官提升司法能力和辦案質效施加壓力。

最後,我院黨組書記、院長戴慧君針對我院審判監督工作開展情況、存在的問題作了彙報,明確了今後的審判監督工作打算。下一步我院院、庭長要發揮內設機構改革前審監庭的職能,緊緊圍繞“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開展審判監督工作,以再審 “重在依法糾錯、維護裁判權威”的科學定位,全面發揮審判監督職能,推動審判監督科學發展。

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領導到汪清縣法院指導審判監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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