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此一生,我都不願成為追風箏的人

引言

一直不想寫書評,一來自己的知識水平著實有限,怕寫出來貽笑大方。二來時間安排不過來,分身乏術。再有就是,寫書評不可能站在完全客觀公正的立場,就等於是在販賣自己的觀點,這也是我覺得最難的地方,一家的觀點也許可以影響到看過這書評的人,而這影響並不能保證一定是積極的。不過我還是決定寫點感受出來,算是另一種視角解讀這本書吧。

《追風箏的人》,很早以前看的書了,當時太年輕,不太懂怎麼看書,看完之後還洋洋自得的寫了一篇書評,當然現在已經找不到了。只記得整個基調是舔狗式的誇獎,從情感謀篇、行文佈局到人物刻畫,我恨不得吹出一朵花來。現在想來,這是錯誤的看書方式,現在我堅持批判式的欣賞,因為這兩年經過一些人和事,看待世事已經不像從前那樣單純,也明白事物存在兩面。雖然依然不能透過表象看到本質,倒也不至於沉醉其中不明所以。記得有句歌詞這樣唱的:“借我一雙慧眼吧,讓我把這世界看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最初我僅從歌詞表面理解,還以為一個人遇人不淑,遇到了渣男/渣女,要看清對方的真面目,拆穿對方假面具。後來得知是為打假寫的宣傳曲,不禁笑自己淺薄。說句題外話,歌曲原唱那英因為貶低刀郎抬高自己的行為,令人不齒,以致於大家都寧願聽孟庭葦的版本。但不吹不黑,孟庭葦《化身為海》《風中有朵雨做的雲》很好,但《霧裡看花》少了那種帶有些許蒼涼的味道。

廢話說了這麼多,現在回到書本身來說吧,我覺得評論這本書,應該辯證的看。而不是霧裡看花,只看它的表面或者所謂的朦朧美。過了幾年再看這本書,它帶給我迥然不同的感受。

1、謊言

我認為這本書的第一個主題是謊言,這個詞貫穿了整本書。

令我疑惑的是,謊言它的反義詞並非真相。既然不是真相,那它的反義詞是什麼?諾言嗎?誓言嗎?不是,是實話。但現實中,有的實話反而比不上謊言讓人舒服乃至心安。所以分成了黑色謊言和白色謊言。黑色謊言帶著惡意,損人利己;白色謊言出於善意,值得原諒。但小說中阿米爾的老爸說過世上最不可原諒的事情就是偷盜,你如果說謊,就盜竊了他人獲知真相的權利,按照這個邏輯,撒謊者也不值得原諒。可笑的是,說這話的人本身就盜竊了他人獲知真相的權利。雖然他什麼也沒說,以沉默代替救贖,但顯然是不成功的。阿里半輩子頂著隱形的綠帽,還對老爺感恩戴德,哈桑終此一生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在忠誠守護主子留下的家園中被塔利班殺了。在這一層面說,這一悲劇是因為阿米爾老爸而起,他是悲劇的締造者,卻不是終結者。他曾對拉辛汗說阿米爾缺少一種東西,那就是勇氣。對比阿米爾的怯懦,哈桑的勇氣令他欣賞,但他一直沒有意識到自己也是個懦夫,一直不敢說出真相,一直剝奪他人獲知真相的權利,直到他死去都沒坦白。從這點看,阿米爾是“虎父無犬子”,簡直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

對謊言解讀比較深的作品,黑澤明的《羅生門》應該佔有一席之地,當初看這黑白片的時候,差點睡著,耐著性子看完,覺得確實有深度。該片是根據日本名作家芥川龍之介的短篇小說《筱竹叢中》改編而成,是大導演黑澤明的驚世之作,被譽為“有史以來最有價值的10部影片”之一。當然我不是吹它有多好,只是其中關於人性的解讀,是殘忍而深刻的。也不知道是文化傳統還是島國特有的水土所致,本子解讀人性起來簡直跟拿手術刀的醫生一樣,解剖得一清二楚,讓人佩服又不寒而慄。本子是一個很奇特的民族,在《菊與刀》中就有關於對他們的研究。而太瞭解人性的人,幾乎都敏感而脆弱,都不會有好下場,就如同蝴蝶的觸角,極致而羸弱,所以自殺在本子作家中很普遍。通過作品看,芥川是相信善的,但他不相信人性。另外,太宰治是崇拜芥川龍之介的,芥川龍之介又是崇拜夏目漱石的,在我看來,這幾個本子都不正常,從他們幾次三番自殺就能夠看出來,我不太喜歡這樣的生活方式,另外,我有個朋友說太宰治真的帥,芥川的顏值也高,夏目太過溫柔,這讓人摸不著頭腦,我不禁好奇這是看臉還是看作品啊,難道是因為長得好看才去看他的作品。那這樣的話,安徒生、郁達夫的文集豈不是沒人看了。本子中的三島由紀夫,他曾這樣評價太宰治的死:“我不愛這樣的青年,也不寬恕這種不成熟,我以大人的微笑避開了。”而三島卻在1970年像這個不成熟的青年太宰治一樣選擇了自殺,以切腹的方式,這個是真的猛,跟海明威用獵槍把自己崩了一樣,都挺生猛的。說過“不管多麼的厭惡現世,自殺是種幼稚的不覺悟的行為”的反自殺者川端康成,在三島由紀夫死後兩年,含煤氣自殺身亡。所以我有時覺得本子自殺挺正常,不自殺的反而是異類。這跟他們壓抑到極致乃至於絕望的文化有關,所以,有時候我說人性是一個深淵,不要凝視,凝視必將被其吞沒。

《羅生門》是一個很平凡的故事,但卻帶給人不平凡的感覺。因為,每個人的敘述都不一樣。這個故事裡,每個人都可憐,也都可恨。懦弱的武士、無恥的強盜、下流的蕩婦、貪心的樵夫,他們代表著眾生相,為了各自的利益說謊,讓案件撲朔迷離,以致於觀者從中感受到一股子絕望的氛圍,正如那貫穿影片的陰雨,遮蔽天空,黯淡無光。有人說冷漠的不是世道,是人心,最熱的是人心,最涼的也是人心。這話在理,但結尾雨過天晴,撥雲見日,總算讓人看到一點希望。

跟《羅生門》一樣,《追風箏的人》結尾處,阿米爾變成追風箏的人,讓讀者體會到一絲溫情。那是一種經歷了背叛與出賣、浩劫與重生之後,難能可貴的溫情。

若是沒有最初的謊言,或許他們的命運就會因此而改寫。當然這只是一種假想,在蘇聯入侵阿富汗這樣的大背景下,本身就能夠造成無數的悲劇,正應了伏爾泰那句話,“雪崩時,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在雪崩的時候,沒有一片雪花想要承認,自己是雪崩的罪魁禍首,但如果沒有雪花,何來雪崩呢?蘇聯入侵阿富汗打著幫忙建設的旗號,至今都有阿富汗人覺得蘇聯的入侵是幫他們搞建設。正如美國的出兵,打著幫忙他們實現和平民主的旗號,實則將阿富汗搞得更加支離破碎。謊言小到一個個體,大到一個國家,都是維護自身利益的手段。阿米爾的謊言最初是為了獨享父親的愛,他老爸的謊言,則是維護自己正人君子的形象,在我看來,這些看似正當的藉口,跟入侵他們國家的軍隊一樣,都是自欺又欺人的手段,掩蓋的是黑暗又殘酷的真相。

我時常在想,一個人活在世上,是怎樣的孤獨而寂寞,因為他從生到死,都要活在謊言之中,這是無可避免的,這世間沒有絕對的坦誠,即便是骨肉至親,心頭摯愛,都需要一定的謊言才能維持彼此的關係。這些關係堅如鎧甲,卻又脆若玻璃,因為謊言構築的關係中,必須要更多的謊言才能夠維繫。所以,有時我反而會羨慕屍體,因為他們想要說的話,法醫能夠聽懂。他們在人世遭受的冤屈和傷害,至親未必能懂,但是法醫能懂。這一度成為我沉迷《洗冤錄》的最大動力,我對隱藏在黑暗中的真相有種近乎瘋狂的著迷與追索,在我看來,要拆穿謊言,就需要始終堅守正義的內心。如今,多了一些過盡千帆的心境,開始默認一個現實,謊言與真實其實是互為存在的,如同光與影,沒有陽光何來陰影,沒有陰影也就襯托不出陽光的燦爛。

2、忠誠

忠誠是一個很玄乎的詞,從歷史來看,忠誠以兩種形式存在著,一種建立在絕對的物質基礎上,另一種則是強大的精神動力作為支撐。前者的忠誠多停留在表面,赴湯蹈火,萬死不辭的行為表現,都是擷取利益的手段,一旦利益得不到滿足就會遭致無情的背叛,歷史上的權臣奪位,武將叛亂大抵如此。後者的忠誠,讓人敬仰,可是結局往往殘酷,剝皮挖心,抄家滅門就是他們大多數人的歸宿。

所以,忠誠往往伴隨著悲壯,或者是背叛。善始善終自然有,但那需要超人的智慧,有利的時機,命中的貴人乃至相對的幸運,不然很難走到最後。例如李靖、郭子儀,不斷被猜忌,只能靠自汙和一生的戎馬倥傯換取活命的機會。忠誠的代價很大,有時候背叛是為了自保,忠誠則成了犧牲。我相信,那是一種很崇高的情懷,那種殉道者,能夠戰勝對生的渴望的人性本能,不說萬中無一,十萬中存在一個都難。

再說故事中的哈桑,他本是綠葉,襯托紅花的絢麗。然而對他簡單的刻畫中,卻讓這個角色起到了喧賓奪主的效果,而主角的形象反而顯得蒼白。哈桑最動人之處,在於他對阿米爾的忠誠,當然最令人不值和扼腕的地方,也是因為他的忠誠。在讀者的視角,他的忠誠是不值得,或許他所在的人間都是不值得的,因為他的忠誠換來的是阿米爾無情的出賣與背叛。他到死都不知道自己的付出究竟換來了什麼,他只是相信內心堅守的東西,併為之獻出了生命,而後導致了他兒子悲慘的童年。當然這並不能完全歸責於個體的生命,與時代背景也有很大關係,這個後面再說。

在阿富汗,宗教限制極為嚴格,男性在成長過程中很難接觸到其他女性。對於青春期的少年,強烈的壓抑和畸形的風俗,導致跟英國那種搞腐搞基的事情時有發生,並且在性關係中佔比很大。而有的人為了彰顯自身的強大,甚至以強姦小男孩為樂,這種知男而上的惡趣味以首都坎大哈最為嚴重。在阿富汗甚至有一個笑話,內容是這樣的:問:為什麼鳥飛不過坎大哈?答:因為它必須把翅膀放在身後保護自己的菊花。這是滋養悲劇生長的土壤,所以哈桑在追風箏的時候才會不幸被逮到。目睹那一切的阿米爾,他告訴自己,“我從來沒有認為我與哈桑是朋友”,“我是普什圖人,他是哈扎拉人,我是遜尼派,他是什葉派”,“為了奪回父親的愛,哈桑是我必須要付出的代價,是我必須要捨棄的羔羊”。從他的心路歷程來看,能看出一點愧疚,但也僅限於一點了。畢竟在他的立場,哈桑是與他爭寵的假想敵,也是身份低微的僕人,就連民族成分都要低他一等。在這樣的現實下,要說他會站出來,讓自己也遭受哈桑遭遇的痛苦,應該是不可能的吧,這是人性本能的自私在主導他的思維,也是生物自保的天性,所以這一部分讓讀者覺得真實,而不是有些沙雕作品那樣腦子一熱跳出去,然後發生狗血劇情大殺四方,這種虛構當然讓人很爽,卻難有說服力。當然我並非鼓勵這種不幸的發生,而是認同這種對殘酷的書寫是一種警醒,剖析問題,直到找出答案。

哈桑的忠誠很難解釋,也許是因為阿米爾老爸的照顧,讓他心存感恩之心,也許是因為自身地位卑微,深知要生存就要付出,但更多的還是對那一份友誼的捍衛吧,這是一種信仰,只有這種思想的動力最為堅固。在中國明朝,就有這樣一個愚忠到令人佩服的人,他就是方孝孺。方孝孺是建文帝的輔臣,後來燕王朱棣叛軍攻破京都,他的軍師姚廣孝就勸過朱棣說方孝孺必定不會臣服,殿下入京後千萬不要殺此人,不然天下讀書種子就絕了。朱棣刀頭舔血多年,很少見到真正不怕死的人,手無縛雞之力的書生在他眼中自然更是軟骨頭,但他嚴重低估了信念的力量。朱棣為了讓奪權名正言順,讓方孝孺起草即位詔書,後者反罵朱棣狼子野心,陰謀奪權,朱棣一氣之下將他處以極刑,同時誅滅十族。後世蔡東藩評價說:“方孝孺一迂儒耳,觀其為建文立謀,無一可用,亦無一成功。至拒絕草詔,猶不失為忠臣,然一死已足謝故主,何必激動燕王之怒,以致夷及十族,試問此十族之中,有何仇怨,而必令其同歸於盡乎?”其實我倒認為,這種愚忠很有必要,他不僅僅是成全自己的萬世英名,更是要做一個道德標杆和人格表率,讓天下人知道什麼是正義,即便正義在邪惡面前倒下了,也不能完全否定正義的存在。所謂的讀書種子便是如此,若他屈膝投降了,天下人都效仿,在民族危亡的時候,再指望有人站出來就為時已晚,所以氣結和骨氣很重要,特別是堅持正義的時候,只要關鍵的一次低了頭、哈了腰,以後再想抬起頭、挺起胸,就太難太難了。

說了忠誠,再說它的對立面,背叛。遭受背叛,足以將人逼瘋,可能那是一種我本將心向明月,奈何明月向溝渠的遺憾和惱恨吧。

但有些特殊的情況表明,背叛是另一種形式的忠誠,這可不是一句屁話,而是有證據的推斷。相信很多人都聽過一個叫麵條的人物,沒聽過也無妨,我大致說說,麵條是一個小混混,跟著一個頗有領導才能的混混麥克斯坑蒙拐騙,殺人放火,後來他失手被抓,多年後出獄重遇了年輕時的狐朋狗友。麥克斯策劃搶銀行,鐵窗經驗豐富,牢飯吃到想吐的麵條不忍眼看好友走向毀滅,所以他決定閉上眼睛。哦不,他偷偷打電話報了警,想逼迫麥克斯收手。警察與麵條的朋友展開激烈槍戰,麥克斯等人全部被殺。麵條在極端的悔恨與痛苦之下,離開了自己生長的地方,離開了心愛的姑娘,遠走他鄉。幾十年後,幾近垂暮的麵條潦倒回鄉,意外發現原來當年的一切都是麥克斯的精心策劃。他借警察之手做掉夥伴,自己則金蟬脫殼,獨吞鉅款,改頭換面之後躋身政界,成為上層名流,後來被面條揭穿,自殺了。在這個故事中,麥克斯的背叛是忠於自己野心,財富、美女、聲名及權勢他都要,這是一個典型忠誠於自己的人,在他看來你的是我的,我的還是我的,所以絕對不允許別人染指,從而不惜背叛出生入死的兄弟。而麵條的背叛,是忠於對友誼的維護,雖然他也不是好鳥,但從他背叛的出發點看,他要高出麥克斯一大截了。當然,忠於自己也不全是麥克斯那種馬基雅維利主義,也有對自由的追尋,聽從內心的呼喚。我們都知道出軌是不對的,是一個家庭破碎的催化劑,但偏偏有種出軌卻能給人一種動人心魄的觸動。外國有個家庭主婦,叫弗朗西斯卡,她在家人外出的四天裡遇到了《國家地理》雜誌的攝影師羅伯特·金凱,在經歷了短暫的浪漫纏綿後,因生命中無法承受之重而選擇放手。分手總是在雨天,那樣的氛圍,那樣的情景,似乎不分手就對不起老天替情人留下的淚。傾盆大雨,男人站在雨中,主婦面對那個夏天相遇、相愛並繾倦纏綿的男人,內心的情感如潮洶湧,彷彿無數年的思念都在往胸口衝擊,恨不能立馬噴薄而出,去擁向那個自己無比愛著和想念著的男人,但在子女面前她強忍奔上前去的衝動,漫天的雨成了他們訣別的淚。在生命的最後旅程,她立下遺囑:要子女們將自己的骨灰撒在廊橋之畔,生前她把所有的時光都留給了家庭,但求死後能永遠依偎在愛人的身邊。故事中的背叛之所以賺足了世人的眼淚,當然不是出軌這事本身讓人感動,而是那種激烈的愛所要面對的巨大的剋制。所以有人說,當這兩種力量短兵相接,便洶湧澎湃,驚心動魄,猶如燎原之火和傾盆之雨,猶如世界之初和世界之末。宇宙爆炸之後,將是一片無邊的靜,直至歸於永恆。於是,我不禁在想,人是忠誠於世俗的看法重要,還是忠誠內心的呼喚更重要?這恐怕是薛定諤的貓那樣的迷局,因為不論怎麼選擇,都會產生悲劇,而這悲劇無可避免。

3、家國

作品中的阿富汗因為戰爭,變得支離破碎,所以阿米爾老爸被迫拋家棄業,帶著他流亡美國。而這場戰爭,有一個很複雜的背景,由此不得不引出我感受最深的一個詞,家國。

一說到家國,就是一個沉重到讓人喘不過氣來的話題。阿富汗是一個多災多難的國家,跟晚清一樣,被很多大國摁在地上反覆摩擦,摩破了血肉,現出森森白骨,滲人背脊。而他留給多數人的印象,就是這個二逼國家又窮又能鬧,其實這是必然,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滅亡。

擁有6.5萬平方公里土地的阿富汗多山多丘陵,東北部還與帕米爾高原接壤,實際可用耕地面積僅佔不到4%,也就是2600平方公里。這個耕地面積不要說養活3400萬人口了,養活這麼多隻雞都成問題,但就是這樣惡劣的自然環境,阿富汗還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創造過輝煌。那時候的阿富汗獲得了獨立,經過一系列改革,經濟發達,社會穩定,是一個平靜、開放、西化的國度。 那時,高等學府不分男女,婦女被鼓勵去掉面紗,年輕的女孩穿上了迷你裙,青年們在山丘野地上飲酒高歌,新式醫院鱗次櫛比,大小機場拔地而起。 在這塊貧瘠的沙漠上,綠地、高樓和大學取代了沙漠、黃土和宗教學校。遊客、嬉皮士、印度人、巴基斯坦人、探險家,都在這座城市裡遊蕩,城市裡四處是花園,被雪山環繞。當時有人稱喀布爾是“中亞的巴黎”,阿富汗被稱為“中東小瑞士”。

但這樣的美景只是曇花一現,繁華被戰爭摧毀之後,阿富汗幾乎成了人間地獄。戰爭給阿富汗帶來了毀滅性的打擊,卻讓世人看到了他們不屈的意志,也獲得了“帝國墳場”的稱號,當然這個稱號與其說是鐵血的榮耀,不如說是嗜血的夢魘。

1839年英國找了個藉口,三萬英軍從開伯爾山口攻入阿富汗,阿富汗軍備自然不能跟完成工業革命的英國相提並論。而且他當時依靠的大佬沙俄沒有跟英國硬槓的實力,丟下阿富汗撒丫子跑了。所以阿富汗基本沒抵抗,首都就被攻陷了。到了1841年,阿富汗爆發了反英大起義,成千上萬的阿富汗人舉刀帶槍去砍英國人,英國人的先進火器只有在結成空心方陣才有效果,混戰中根本沒有一點優勢,大批英國佔領軍被阿富汗良民砍了個稀碎,成了名副其實的人渣,三萬人被砍死一萬多,剩下的1.6萬人絕望地出逃,向開布爾山口狂奔。第二次英阿戰爭跟第一次差不多,阿富汗正規軍一觸即潰,但是在隨後洶湧的游擊戰面前並沒有好的套路,走哪都有冷槍,英軍小隊出去巡邏經常是有去無回,尤其是在一個叫梅旺德的地方,爆發了一場大規模決戰,英國陣亡了一千多人。流血太多,所以英國逼迫阿富汗政府簽約統一出讓外交權就趕緊跑路了。直到1919年一次世界大戰結束,英國以不復日不落帝國的榮耀和實力,印度也不服管了,歐洲也不再把它當大哥,沙俄更是牛逼的不得了,說是欠的錢不還了。阿富汗人民有樣學樣,所以決定廢除一切不平等條約,這下又把英國激怒了,3.4萬大軍攻入阿富汗,不過這場戰役中英國疲態盡顯,從始至終在旁圍觀的印度人越來越看不起英國這個名義上的爹,開始鬧情緒了。英國人果斷割肉止損,把外交權還給阿富汗,簽約不打了,就這樣阿富汗迎來了短暫的春天,努力發展,才有了之前提到的“中東小瑞士”。

但是好景不長,當時的蘇聯對待不聽話小弟的方式簡單而粗暴,就是打服。蘇聯總統勃列日涅夫在會議中清了清嗓子,低沉而威嚴地說:“我決定,幹掉他!”於是,不久之後,蘇聯武裝入侵阿富汗,在空降兵的配合下,蘇軍以10多萬人的兵力,兵分兩路對阿富汗進行武裝入侵。在蘇軍控制阿富汗後,美國本著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的原則,開始插手並利用阿富汗良民,中央情報局為了奪回這一塊地區的控制權,訓練阿富汗人民,展開了長達10年的秘密行動,最終又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這個先不提。這場戰爭曠日持久,歷時九年多,給阿、蘇兩國人民帶來深重災難。阿富汗有130多萬人喪生,500多萬人流亡國外淪為難民。蘇聯先後有150多萬官兵在阿富汗作戰,累計傷亡5萬餘人,耗資450億盧布。蘇聯人跟德國人一樣,犯了盲目樂觀的錯,德國認為閃電戰能夠打穿蘇聯,而蘇聯這場原計劃三個月搞定的戰爭整整拖了九年,最終還以失敗告終,看來歷史也驚人的相似。這次入侵削弱了蘇聯國力,也是最終導致蘇聯解體的原因之一。

就是這場戰爭,小說中的阿米爾老爸帶著他逃亡,在逃亡的過程中,他老爸因為看不慣某些事,爆發出了男子漢的血性,可是阿米爾卻至始至終躲著。他在心中祈禱老爸不要出事,因為在那戰火紛飛的時刻,老爸是他唯一的依靠。他甚至有些怨惱老爸的強出頭,在他看來,為了生存學會忍耐是必須的。正如當初哈桑為了維護他的榮耀,選擇忍耐一樣,那是一種無力的退讓,任由更加強大的惡人的欺凌。這樣的行為放大了就是大國對小國的入侵,小說中雖然沒有明說,可是他老爸對惡勢力的抗爭,誓死不屈暗合了阿富汗那些暴躁良民的血性,也正是這樣的硬氣才能跟戰鬥民族硬扛,而不至於徹底亡國。

蘇聯撤軍之後,阿富汗迎來了和平嗎?沒有,而是陷入了持續不斷的內戰,聖戰者不同的派系間持續殺戮,1996年,發源於阿富汗坎大哈地區的伊斯蘭原教旨主義運動組織塔利班上臺,阿富汗真正的黑暗降臨了。為了抵制異族文化,塔利班下令摧毀全國所有的佛像,包括世界聞名的具有2000年曆史的世界最高的石雕立式佛像——巴米揚大佛!同時,全國禁止唱歌、跳舞、彈奏樂器、禁止娛樂性節目、禁止體育運動,女性必須穿波爾卡( 一種從頭到腳的蒙面袍子),且沒有父兄或者丈夫陪同不準出門。這個時候的阿富汗距離當初那個“中東小瑞士”已經相去甚遠,在反入侵和內戰中,它已經是千瘡百孔,而且阿富汗這個國家全國基本都是山地,絕大部分領土都是興都庫什山脈。值得一提的是,“興都庫什”就是“殺死印度人”的意思,從這個詞裡大家也能體會到印度人和阿富汗人的傳統友誼。之前說過,阿富汗2600平方公里的耕地要養活3400萬人口幾乎不可能,更別提戰爭到底破壞了多少土地。蘇聯解體後,美國的秘密行動終於收尾,中情局揚長而去,留下了一個全身潰爛的阿富汗。這個時候,勤勞智慧的阿富汗人民想出了一個飲鴆止渴的方法,種植鴉片。因為耕地稀缺,必須讓收益最大化,所以鴉片這種高回報高收益的作物成了塔利班鞏固自身政權的唯一的出路。

而這非但不能富國強兵,還會將人民推入更深的火坑。

阿富汗的氣候條件得天獨厚,昔日的阿富汗南部糧倉,一下淪為毒品主產地。 荒涼的沙漠上,一株株綠植茁壯成長,很快,它們就會變成無垠的血色花海,在人類的身上敲骨吸髓,完成從生到死的輪迴。美國中情局的武器一車又一車輸送到阿富汗的游擊隊手中,然後滿載毒品原料而歸,越過邊境線進入巴基斯坦境內,經過提煉加工後運往世界各地。阿富汗內戰時期,鴉片種植達到頂峰,1999年,僅就周邊國家緝毒行動提供的數據來看,其鴉片年產量就達到了驚人的4600噸,佔全球鴉片輸出量的80%。當時的阿富汗,一個省就能建起一兩百家毒品加工廠。 毒品擴張之快,令人始料不及。傑西·溫杜拉在《美國陰謀》一書中這樣寫道:雖然世界上90%的海洛因源自阿富汗,以美元計算,阿富汗人在總收益中所佔份額僅為10%左右。根據估算,超過80%的利潤實際上落在了海洛因消費國,例如美國。 前緝毒局駐中東地區高級官員丹尼斯·戴利兩年前在一次反毒品年會上說的話:“我在緝毒局和相關機構工作了30年,我們調查的主要目標到頭來幾乎毫無例外都是為中情局工作的人。”

美國在全世界攪風攪雨,自己很快就嚐到了苦頭,“9·11”恐怖襲擊震驚世界,這一下驚醒了部分美國人,讓他們有所畏懼,當然更多的美國人則不以為然,對於敢在太歲頭上動土的恐怖分子,他們將給予最殘酷無情的打擊。 2001年10月,帶著復仇怒火,以美國為首的北約聯軍,以推翻塔利班政權和清繳本拉登為由,開始對阿富汗進行狂轟亂炸,而塔利班政權,甚至還沒來得及怎麼招架,就土崩瓦解。奇怪的是,美軍入侵阿富汗的6個月後,阿富汗的毒品變得更加猖獗,國際黑市上的價格更是飆升到了每千克逾2萬法郎。2003年,毒品收益已佔到阿富汗國民生產總值的62%。美軍入侵阿富汗打著幫他們重建的旗號,而美國本土又是毒品交易的最大市場,這其中的貓膩大家都懂。塔利班又是那種極端的組織,他們對自己的同胞都是砍手砍腳,對待美軍自然不會仁慈到哪去。他們要對抗美軍,自然大力發展毒品生意,鴉片貿易便可以直接給恐怖組織帶來百億美元的收入,阿富汗的這種鴉片經濟和戰亂的惡性循環可以說是一年比一年嚴重。制鴉片,賣鴉片,賺錢,買槍買炮繼續跟老美幹,拉攏恐怖分子擴張勢力,再製鴉片。武裝到牙齒的美國大兵奈何不得手裡拿著AK-47甚至百年老槍的游擊隊,純機械化的美軍在阿富汗也是裝備上了騾子和驢,山區非常容易被伏擊,打冷槍。美軍佔領阿富汗14年間打死塔利班兩萬多,美軍自己死傷了兩萬多,對於阿富汗人來說,戰爭已經是一種生活方式,跟吃飯睡覺一樣稀鬆平常,因為戰爭對他們來說從未遠離。有些前腳還在放羊的老人一聽到美國人來了,後腳扛著槍就出去了。他們打仗完全沒有什麼意識形態這麼高深的東西,僅僅是生活習慣。美國人經常發現敵人越打越多,後來問及當地長老,長老聳聳肩說我們只是聽到槍聲就衝過來,看到你們是外人就開火了,就這麼簡單。考慮到裝備差距,大家就知道阿富汗人這戰鬥力依舊很可觀,想要徹底征服這片土地,除非阿富汗的人民全部死絕,否則只能是痴心妄想。

美國雖然佔領了阿富汗,但這場拉鋸戰持續了快要20年了,截止2017年,阿富汗戰爭已經花費了美國至少8410億美元,而截至2016年8月,美軍扶持的阿富汗政府僅控制了63.4%的土地,其餘地區大部分都被塔利班所佔領,而除了塔利班之外,ISIS以及其他聖戰組織也在阿富汗設立了據點。美國的戰爭機器一旦啟動,就很難停下來了,因為美國的政體很複雜,他們的軍工複合體能量巨大,能夠影響總統選舉。因此,雖然川普想要下令從阿富汗撤軍,減少那鉅額的開支,但那些富可敵國的軍火商可不答應,美國被綁架在戰爭機器上,只能滾滾向前,繼續碾壓那些悲慘的國家。而阿富汗又是這顆星球上有名的釘子戶,即便是再強大的拆遷隊都啃不下這塊硬骨頭。素有帝國墳場之稱阿富汗可不是浪得虛名,而是浪得實名,英國、蘇聯都在這裡栽了跟頭,如今輪到美國了,這可不是瞎說,而是有人做了這樣的分析:第一是未能切斷域外敵對大國(也包括敵對小國)對阿富汗的海量援助,第二是未能有效爭取阿國民眾支持和緩解抵抗情緒,第三是在多山地區的陸戰低能,被迫與抵抗軍打一場沒有太大武器代差的長期消耗戰,第四昰本國處於國力衰退期,無力支持在阿富汗的長期戰爭。老美國力是否衰退且不提,其他三個分析倒是沒毛病,山姆大叔自詡世界警察,在全球樹敵不少,有的國家暗中支持阿富汗也不是什麼天方夜譚。

最後還是回到作品本身說說吧,阿米爾流亡到了美國之後,靠著在美國的老鄉會站穩了腳跟,並且還跟一個將軍的女兒結了婚。而後他的職業是小說家,所以這也可以看做是帶有自傳性質的小說。阿米爾在老爸死後,過著平淡的生活,直到接到拉辛汗的電話,他開始是迴避,直到拉辛汗告訴他之前被隱藏的真相,他才毅然踏上前往阿富汗的道路。有人說小說中寫過他老婆不能生育,他是為了傳宗接代才這樣做的,並非為了自我贖罪。這並非沒有道理,但我不想以最大的惡意來揣測他的動機,我更願理解成一種對過往的決裂。因為他已經是拿了綠卡的美國公民,做著美國夢,接受著美國的普世價值,阿富汗於他而言只是兒時一個揮之不去的夢魘,不再是他靈與肉棲息的地方。阿富汗在他看來,就是急於想要擺脫的地獄,他不將索拉博帶離阿富汗,他的內心就始終無法安穩,這既是對過往的了斷,也是尋找最終歸宿的唯一方法。

之前,有一點我耿耿於懷,就是作者作為一個美國人,寫自己曾經的故鄉是多麼的腐爛,多麼的令人絕望,讓全世界的讀者看到,自己則賺得盆滿缽滿,我認為這是一種可恥的行為。但後來我開始明白,一個國家的瘡疤必須需要人來揭開,遮掩只會導致疾病更加嚴重,揭開才能起到治病救人的效果。學醫救不了爛到骨子裡的國家,所以有人棄醫從文,冒著殺頭的危險也要說真話,揭露惡行,探索救國之途。到了這一層,其實已經跟國籍沒有多大關係了,若作者在阿富汗寫,估計一章都寫不完,就被大卸八塊了,還怎麼揭露那些令人絕望的真實。

作者另一本作品《燦爛千陽》中寫道:“那兒是一片貧瘠的土地,沒有希望,也沒有哀傷;沒有夢想,也沒有幻滅。那兒無所謂未來。那兒的過去只留下這個教訓:愛是使人遍體鱗傷的錯誤,而它的幫兇希望,則是令人悔恨莫及的幻想。”從中能夠看出,他對那個故土依然是抱有同情之心的,只是那種感情太過於無望,只能漸漸地葬於時光。

誠然,一個國家是由無數小家組合而成的,但一個國家不強大,不穩定,那無數的小家就會支離破碎,家破人亡,這就是為何要愛國的原因。所有人團結起來護國,讓外敵不可欺,強寇不敢擾,每一個小家才有安定的日子,國富民強,這個順序可不能顛倒,否則就容易出問題。家國天下,代表一個人心胸逐漸寬大的過程,若人人都將全球當成一個大家,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少一些內鬥,或許這個世界會更加美好。

尾聲

小說中,追風箏的人有兩層含義,一者是受傷害的角色,一者是施害者的角色。前者的代表是哈桑,被利用而不自知,遭背叛而心無怨,這樣的人格,我以前會認為是奉獻,而現在認為是矇昧,就算不是矇昧,也是不值。我曾試想,如果哈桑得知自己的身世,明白他跟阿米爾是同等的,不必站在卑微的位置仰望他,還會不會那般無怨無悔,是不是也會有勇氣追求他應得的幸福?但現實不存在假設,所以我不願成為那個追風箏的人,他是被宰割的羔羊,從始至終都活在別人的期待中,沒有活成自己,又或許他忠於自己的選擇,活成了自己,悲慘幸福都無關他人,而我理解不了而已。後者的代表是阿米爾,他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犧牲最好的朋友,背叛最親的兄弟,這樣的人格,我從不欣賞。但我不得不承認,現實中,這種馬基雅維利主義者往往比一般循規蹈矩的人更容易獲得成功,當然他們也不會像影視劇作品描述那樣時常做噩夢,受到良心譴責。正如那句話所說:你以為有錢人就一定快樂嗎?有錢人的快樂你根本想象不到。但我也同意一句話:聰明是一種天賦,而善良是一種選擇。所以我也不願成為第二種追風箏的人,在作惡之後才幡然悔悟,用餘生去償還,與其這樣,不如一開始就不做。

在《群山迴響》中有句話:“終其一生,我們只為尋找最初失去的那個人”。在《無聲告白》中也有一句話:“終其一生,我們都在擺脫他人的期待”。我將兩句話綜合一下,就是:終其一生,我們都在擺脫他人期待,找尋最初的自己,那個純粹的自己。不過可惜,那個自己似乎不希望被我們找到,不過沒關係,在尋找的過程中,我們總會收穫意外的驚喜。

參考文獻:

1.沙伊斯塔·瓦哈卜、巴里·揚格曼,《阿富汗史》。

2.豆瓣:木由,《日本文人自殺之美:芥川龍之介與太宰治》。

3.安娜(暨南大學,歷史研習社社員),《失落的阿富汗:一個歷史上註定悲劇的國家》。

4.公眾號酷玩實驗室,《那個向毒販求饒的總統》。

5.知乎,DNLZ,《如何看待阿富汗的毒品問題》。

6.公眾號九邊,《牛逼轟轟的大英帝國是怎麼栽在“帝國墳場”阿富汗的》。

7.知乎,雲石,《為何阿富汗會成為專坑大國的“帝國墳場”》。

8.知乎,Lens,《戰爭之前的阿富汗是怎樣的》。

9.知乎,馬查理,《你有什麼對阿富汗這個國家的認識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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