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租用辦公設備,跨年度管理費用如何繳納(企業所得稅)

我司租用一臺打印機,租用時間 2019.4.8-2020.4.7,費用共計 4000 元。4000 元是一次性計入 2019 年的費用,還是需要按月確認費用?

公司租用辦公設備,跨年度管理費用如何繳納(企業所得稅)


答:租賃費用需要按租賃期間分月計入各期間,2020 年期間形成的費用應在 2020 年所屬期間進行稅前扣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 512 號)第九條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製為原則,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本條例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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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 512 號)

第八條 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製為原則,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本條例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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