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朗合同糾紛」未簽字的合同也可能被要求還錢

雷雷最近收到了法院的傳票,快點花公司把他起訴了。在法庭上,看著快點花公司提交給法院的借款合同,小雷雷是這麼說的:“原告,你看看,你的合同上都沒有我的簽字,就這麼幾頁紙,我也能給你編出來,你憑什麼讓我還錢?”快點花公司的代理人回應道:“這是電子合同,我們已經把錢打到了你的賬戶,你到期不還,應當償還本金並支付利息、違約金、罰息…….”

法官制止了雙方的爭論,又問快點花公司能否提供合同真實有效的證據。公司代理人回答說,可以提供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數字證書驗證報告(也就是電子簽名),還能提供小雷雷借款的照片。

「索朗合同糾紛」未簽字的合同也可能被要求還錢

【索朗合同糾紛】未簽字的合同也可能被要求還錢(該圖片來源於網絡)

問題一:合同難道不該是紙質的嗎?難道不是必須有簽名才有效嗎?這種沒有簽名的電子合同會有效嗎?

回答:首先聲明,合同可不一定都是紙質的!電子合同是合同形式之一,符合我國《合同法》中的書面形式。《合同法》第十一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當事人之間自願訂立的、依法成立的電子合同具有拘束力,雙方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義務。

而至於簽名,傳統紙質合同成立需要簽字蓋章。電子合同的簽署雖不能實現手寫簽名等傳統形式,但是通過開發電子簽名、通過生物特徵驗證(如指紋、面容)等要素同樣可以確保電子合同的真實性。有效的電子簽名與傳統的簽字蓋章功能一致,必須要能夠確定締約人身份、確定簽名行為系締約人本人所為、確定締約人對合同內容的認可。

故事中,小雷雷雖然不認可電子合同的有效性,但是,資金流水是真實的,他並沒有證據證明這些來自快點花公司的錢是用於其他用途的。同時,快點花公司還提交了數字證書驗證報告,也提交了小雷雷借款時的照片,所以,應當認定這份電子合同是真實有效的。小雷雷得還款。

「索朗合同糾紛」未簽字的合同也可能被要求還錢

【索朗合同糾紛】未簽字的合同也可能被要求還錢(該圖片來源於網絡)

問題二:其實,快點花公司是一家小額貸款公司,小雷雷向它借錢只是為了買新款手機,卻不料吃了官司。假如可以逆轉時間,有什麼建議能給到他嗎?

回答:隨著互聯網的持續發展,電子合同在實踐中被廣泛運用。比如每次利用支付寶付款的時候,都可能產生一大堆電子合同。此外,在借款合同糾紛及相關衍生糾紛中,電子合同也並不少見,不少小額貸款公司的合同都是電子合同。

「索朗合同糾紛」未簽字的合同也可能被要求還錢

【索朗合同糾紛】未簽字的合同也可能被要求還錢(該圖片來源於網絡)

很多年輕人喜歡超前消費,花唄、借唄、信用卡透支後,可能就會轉向小額貸款公司。在此法官提醒:1、如要借款,請選擇銀行及有資質的正規公司,遠離套路貸;2、遠離流氓軟件,以及朋友圈內隔一陣子就會瘋傳的算命算運勢等活動,避免隱私、指紋、面容信息洩露;3、查看並保存簽署的合同文本,上傳至網盤等儲存空間;4、除了保存電子合同原件外,其中涉及的往來電子郵件、通信記錄、通話錄音、銀行轉賬記錄、補充協議等都可以作為糾紛中的補充證據來完善證據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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