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與人慾


天理與人慾

《禮記•樂記》記述:“夫物之感人無窮,而人之好惡無節,則是物至而人化物也。”意思是說,人受到外物的誘惑,就容易喪失清靜寡淡的天性,從而恣心縱慾。

“於是有悖逆詐偽之心,有淫泆作亂之事。是故強者脅弱,眾者暴寡,知者詐愚,勇者苦怯,疾病不養,老幼孤獨不得其所,此大亂之道也。”故此,先王要制訂禮樂,以此來節制人慾,達到社會的和諧。

程顥認為,“天理”具有永恆性和超越性意涵,是一種最高的宇宙範疇。對於人而言,“天理”即作為“性”,也就是仁義禮智信等與生俱來的善端,與之相應的“人慾”則是惡端。

朱熹指出:“人之一心,天理存則人慾亡,人慾勝則天理滅,未有天理人慾夾雜者。”朱熹將“天理”和“人慾”截然對立,提出了著名的“存天理,滅人慾”主張。

朱熹所說的“人慾”,並非指人的本能慾望,而是指超出人的生活根本需求的奢侈慾望。所以,朱熹說的“滅人慾”,是主張人要清心寡慾,而不是要完全泯滅人的任何欲求。

天理與人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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