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才!遵義男子網購零件組裝了一支槍,結果自己“中槍”了

如今網絡購物越來越普遍,也越來越萬能。貴州遵義苟某就在購物 app 上買到一堆零部件,還組裝成了一把槍。

2019 年 5 月,苟某獲悉射釘槍增加槍管長度,使用底火作為動力,配上鋼珠,可以用來捕獵,於是其靈機一動,醞釀如何購買組裝槍支的零件,同時摸索如何將槍支製造成功。


奇才!遵義男子網購零件組裝了一支槍,結果自己“中槍”了

網購組裝得的槍支(來自網絡與該案無關)

2019 年 5 月份的一天,苟某在重慶市一家五金店內購買到了一把射釘槍和底火,並通過老闆瞭解到可以在網上購買射釘槍連接器將槍管與射釘槍銜接。回家後苟某便茶飯不思,一心撲在怎麼製造槍支上,並多次在購物 APP 上購買不同零配件嘗試製造組裝槍支,為實驗槍支威力,苟某多次夜間上山實驗槍支,最終成功製造出了一把槍,並帶著這把槍上山打過兩次獵。經遵義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苟某非法制造的槍支以火藥為動力,具備槍支致傷力,認定為槍支。


奇才!遵義男子網購零件組裝了一支槍,結果自己“中槍”了某槍支零件圖(來自網絡與該案無關)


苟某一時的心血來潮," 潛心 " 研製的槍支,卻把自己送進了看守所,為此付出慘痛的代價。不得不感嘆,有這個認真鑽研的勁兒和動手能力,用在發家致富的正途上,多好!

普法時間

1996 年 10 月 1 日,我國正式實施了《槍支管理法》,規定公民不得非法持有槍支彈藥,否則將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也對槍支彈藥類犯罪有詳細規定。檢察官溫馨提醒,槍支彈藥碰不得,莫圖一時心血來潮換來追悔莫及。

法條鏈接: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

第一百二十五條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

第一百二十八條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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