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舉報的方方,被砸碎的偶像,我們可能需要更多的理性和批判精神

不出意外,在韓紅被舉報之後,方方也因為“房子問題”被舉報了。在此不想討論方方是否有問題,而且這也與我們無關。就像錢鍾書說,吃雞蛋何必要知道雞什麼樣?

被舉報的方方,被砸碎的偶像,我們可能需要更多的理性和批判精神


公眾的尺度有時候是很難把握的,就好比對很多明星,人們的尺度很寬泛,可以允許他們做很多事,但對於一些公眾人物,特別是所謂的“公共知識分子”,似乎社會就有了一種道德潔癖。發表言論的人,必須自身乾淨,但凡人生有一處汙點,其所有的言論均被推翻,無一倖免,不論好壞。

除了道德潔癖之外,還有一些地位崇拜,發言人必須有著高於其言論的社會地位,否則發表的見解就會直接受到質疑。由此還引發出多種網絡言論的暴力反戈,針對於某些公開的言論,會有人質疑發言人的地位,發言人的學歷,發言人的經驗,發言人的目的,但唯獨沒人在意發言的真正內容,跳過了雞蛋裡挑骨頭的那一步,直接在雞身上去找骨頭。

另外,還有一種被迫害妄想縈繞在很多人的心頭——你批評我,就是嫌棄我,甚至是迫害我。就像很多明星的粉絲,一旦看到了說他們偶像不好的言論,一概認為是收了錢的黑粉在詆譭他們的“神”。容不下批評的世界是無法進步的,有時候大多數的批評是善意的,我們批評自己的家,並不是嫌棄這個家,而是希望這個家能變得更好。

如果把一些對錯觀念排個序的話,事實應該是第一位的,其次是道德,再次是信仰。對於任何一件事的判斷,首先要從事實的角度,用理性去判斷;然後可以在道德層面,用社會的觀念,人道的角度去思考;最後才是用信仰去衡量。

如今呈現出來的現象,有個非常嚴重的傾向,人與人的爭論,基本會跳過對事實的理性判斷和合理批評,而直接跳躍到道德的攻擊和信仰的守衛上。如果說道德姑且還可以略有爭辯,那信仰則是完全無法在辯論中獲得啟示,信仰對於維持信仰的人來說是絕對的,是不可批評和不容辯駁的。


被舉報的方方,被砸碎的偶像,我們可能需要更多的理性和批判精神


阿倫特曾經在《人的境況》中區別了“私人領域”和“公共領域”,哈貝馬斯針對公共領域有著其深刻的論述,公共領域應該是“我們的社會生活中的一個領域,在此領域中能夠形成像公共意見這樣的事物。”

公共領域,需要由具有批判意識的公眾構成,同時必須有能夠自由交流、充分溝通的媒介,以及代表公共利益的共識和公眾輿論。與我們當前的公共空間不同的是,公共領域要求有形式上的自由與獨立、體系上的開放與多元、方式上的交往與協商、謀求公利而非私利等特點。

但是我們現在公共領域的交流,已經打破了“公共領域”和“私人領域”的界限。攻擊一個人的觀點,並不是從觀點本身,而是從其私人生活入手,尋找其中的一些可能的“汙點”,用潑髒水的方式,將“私人領域”可能存在的問題,引入“公共領域”的論戰——一個道德不端的人,其言論一定是不正確的,甚至根本沒有發言的權力。

就像亞當斯密認為市場經濟中有一隻看不見的手一樣,在公共輿論背後,也有一隻看不見的手,在它的操控下,不允許有不受控的偶像,一切意見的中心,都要變成提線的木偶。但凡出現可能不受控的偶像,要麼去控制,要麼去砸碎。

被舉報的方方,被砸碎的偶像,我們可能需要更多的理性和批判精神


十誡中說,“除了我之外,不可有別的神”。在看不見的手的頂端,是唯一的神,不容質疑的,絕對正確的,高度自信的,善良博愛的,毫無私心的帶頭之神。

耳邊傳來,王菲的《開到荼蘼》——

“一個一個偶像

都不外如此

沉迷過的偶像

一個個消失

誰曾傷天害理

誰又是上帝

我們在等待

什麼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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