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兄,求財歸求財,切莫作奸犯科

其實早在明朝的時候,當時洞察了時代趨勢的學者便已經開始就“重農抑商”的傳統進行了反思和批判:明末黃宗羲在《明夷待訪錄》當中提到:“世儒不察,以工商為末,妄議抑之”;顧炎武則主張經世濟用,利民富民,“有道之世,必以厚生為本”。

不過,晚清開始流行起來的財神信仰並沒有持續太久。辛亥革命(1911)以後,孫中山先生希望中國能夠與世界完全接軌,所以當局遂棄農曆而用西曆,然後便勸解民眾放棄農曆新年,放棄財神信仰,乃至放棄燒香祭祖拜神。1966年以後,全社會的政治運動對於整個傳統文化和本土信仰的打擊尤為厲害,彼時要破四舊,要打到封建迷信和牛鬼蛇神,便使得財神信仰隨著整個傳統文化一起被打壓了下來:在那個時代,追逐財富是很丟人的事,更遑論財神信仰?

直到改革開放以後,全社會提倡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人們終於可以名正言順地創業開公司、做生理賺大錢,而財神信仰也才隨之迴歸。不但如此,隨之迴歸的還有本土宗教道教,乃至整個傳統文化:農曆新年、清明節、端午節等傳統節日均被納入了法定假期當中,至於上墳祭祖,燒香拜神,更是被全社會所提倡和擁護。

道教追求長生厚生,往高了說是修行仙道,往低了說就是要首先保證基本民生,所以《太平經》主張多行救濟,維護社會秩序,社會公平無私,陰陽和順,國富民安,是為“太平”。這樣一種道教“太平”的理念和追求,其目標是社會公平,國富民安

要實現這個目標,首先將每個人安頓好,然後將每個家庭安頓好,最後才能將整個社會安頓好。

因此,在今天,人人喜歡拜財神、請財神,無非是希望自己能夠安居立業,生活無憂——這不單是個人的訴求,同時也是時代的訴求:只有人人富裕,才能天下太平

因此,求財並不可恥,個人求財只是全社會經濟建設系統當中的一個小分子——如果個人求財是可恥的,那麼全社會的經濟建設也應該停止

關鍵的是,在求財的過程當中,在財神爺趙元帥的信仰當中,道教所給出來的是一種什麼樣的財富觀?

趙元帥的主財神職,最早的道經出處,應該是在元末明初《道藏•道法會元》的卷232《趙元帥錄》當中:

元帥姓趙名朗,一名昶(chang),字公明。終南山人,秦時避世山中,精修至道,功行圓滿,被玉帝旨,召為神霄副帥。按元帥乃晧庭霄度天慧覺昏梵炁化生。其位在乾,金合水炁之象也。其服色,頭戴鐵冠,手執鐵鞭者,金遘水炁也;面色黑而鬍鬚者,北炁也;跨虎者,金象也。故此水中金之義……元帥上奉天門之令,策役三界,巡察五方,提點九州,為值殿大將軍,北極侍御史。逮漢祖天師修煉大丹,飛神奏帝,請威猛神吏為之守護,由是元帥上奉玉旨,充正一玄壇元帥……驅雷役電,致雨呼風,除殟剪祟,保病禳災,元帥之功莫大焉。至如公訟怨抑,神能使之解釋,公平買賣求財利,宜和合,但有至公至正之事,可以對神言者,禱之無不如意。若以非枉不正之事禱之,神必加譴。敬之毋怠。

從這段文字記載可以看出,趙元帥在元明時期已經具備主財職能,並且,除此之外,他還具備其他兩項神職,共計3項:

1、“公平買賣求財利”——勞有所得

2、“除殟剪祟,保病禳災”——消災解厄

3、“但有至公至正之事,可以對神言者,禱之無不如意;若以非枉不正之事禱之,神必加譴”——賞善罰惡

無論古代還是現代,為了保證交易的順利進行,以及交易雙方的彼此利益,在整個商業交易的過程當中,有著一條最基本的商業原則:誠信。

在社會生活當中,或是通過工作積累財富,或是通過消費享受財富,無論如何,更為關鍵的是:屬於我們的財富,不應該遭遇暴力剝奪或欺瞞詐騙

因此,在財神信仰當中,其實有著一條隱藏的商業邏輯:

首先,我們希望自己的財富能夠避免遭遇暴力剝奪和欺瞞詐騙,這就是消災解厄

其次,賞善罰惡則是對全社會的約束,保證所有人都能夠做到商業誠信;

最後,有了以上兩個條件,如此才能實現其最後一個神職:勞有所得

財神信仰的這樣一種商業邏輯,其實早就暗藏在了中國人的常識當中,那就是老祖宗常說的:“和氣生財”。

“和氣”的前提,就是人們彼此之間能夠保持善意、以誠相待——這也是財神爺趙元帥對我們提出的基本要求。

因此,財神信仰首先是一個時代的自我約束:撈偏門的、缺斤少兩的、欺詐顧客的,不但賺不了錢,自然還要遭到財神爺的懲罰——這份懲罰落實到現實當中,就是社會司法體系的仲裁。

此外,傳統社會之所以能夠向現代社會轉型,便是因為傳統文化(道教財神信仰)當中的這份商業訴求,與現代社會的商業訴求,彼此是能夠在目標上達成一致的:公平買賣求財利。

這樣一種經由傳統和現代在文化上所展現出來的邏輯一致性,落實到社會實踐當中,便使得財神信仰與社會司法體系形成了一個彼此互補、相互配合的關係——即便有法律覆蓋不到的地方,也有財神爺趙元帥的怒目注視:老兄,求財歸求財,切莫作奸犯科。


本文主要參考文獻:

1、《道法會元•正一玄壇趙元帥秘法•趙元帥錄》;

2、崔良斌:《財神趙公明形象的演變過程及其原因》;

3、黃景春:《上海接財神習俗的歷史與現狀研究》。

自從漢朝獨尊儒術以來,再加上華夏文明的農耕傳統,中國始終有著重農抑商的文化性格和價值取向:認為做生意是投機倒把,安心搞實業生產才是正當的謀生道。

但是,隨著自然科學的發展,當“人力”不再是第一生產力之後,對價值的判定也就越來越多元化(並非只有下地幹活才是出力,詩人寫“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也是出力,出力告知大家要珍惜勞動成果),而隨著價值多元化的發展,社會分工必然也就越來越多,越來越細。

這樣一種變化,最直接體現,就是整個社會的經濟發展與財神信仰的興衰。

中國的經濟發展在兩宋時期達到世界頂峰,北宋鹹平三年(公元1000年),中國GDP265.5億美元,佔世界GDP的22.7%,至於彼時中國的人均GDP也已經達到了2280美元,而西歐的人均GDP在當中只有427美元(其中最發達的英國,剛剛完成第一次工業革命,人均GDP只有宋朝的一半:1250美元)。

宋朝前所未有的經濟繁榮,除了農業手工製造業的全面大發展之外,造船海運也同樣大發展,這個勢頭保持到了南宋(衣冠南渡,政治經濟重心南遷),南宋開闢了“江南經濟特區”,海運事業蓬勃發展,與南太平洋、中東、非歐等50多國通商。

明朝繼承了宋朝在江南地區的經濟命脈,然後延續到清朝。

根據日本學者所著的《中國經濟史考證》論述,清代以來,隨著商業的繁榮,貨幣流通速度加快,銀錢業(筆者注:小銀行)蓬勃發展,銀錢業的老闆們便會彼此組建會館、會所(筆者注:其實就是銀行同盟),並且,館所中都會供奉財神爺趙公明。

當這樣一種風尚逐漸在社會上擴展開來以後,便使得財神信仰在民間傳播開來。根據現有的研究來看,財神信仰在民間的興起和流行,應該是在晚清道光年間(1821)。

財神信仰的社會流行,反映出中國社會的價值取向變化:農業自然是大問題,但是商業也不應該遭到貶抑。

老兄,求財歸求財,切莫作奸犯科


老兄,求財歸求財,切莫作奸犯科


民富,方能國富

其實早在明朝的時候,當時洞察了時代趨勢的學者便已經開始就“重農抑商”的傳統進行了反思和批判:明末黃宗羲在《明夷待訪錄》當中提到:“世儒不察,以工商為末,妄議抑之”;顧炎武則主張經世濟用,利民富民,“有道之世,必以厚生為本”。

不過,晚清開始流行起來的財神信仰並沒有持續太久。辛亥革命(1911)以後,孫中山先生希望中國能夠與世界完全接軌,所以當局遂棄農曆而用西曆,然後便勸解民眾放棄農曆新年,放棄財神信仰,乃至放棄燒香祭祖拜神。1966年以後,全社會的政治運動對於整個傳統文化和本土信仰的打擊尤為厲害,彼時要破四舊,要打到封建迷信和牛鬼蛇神,便使得財神信仰隨著整個傳統文化一起被打壓了下來:在那個時代,追逐財富是很丟人的事,更遑論財神信仰?

直到改革開放以後,全社會提倡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人們終於可以名正言順地創業開公司、做生理賺大錢,而財神信仰也才隨之迴歸。不但如此,隨之迴歸的還有本土宗教道教,乃至整個傳統文化:農曆新年、清明節、端午節等傳統節日均被納入了法定假期當中,至於上墳祭祖,燒香拜神,更是被全社會所提倡和擁護。

道教追求長生厚生,往高了說是修行仙道,往低了說就是要首先保證基本民生,所以《太平經》主張多行救濟,維護社會秩序,社會公平無私,陰陽和順,國富民安,是為“太平”。這樣一種道教“太平”的理念和追求,其目標是社會公平,國富民安

要實現這個目標,首先將每個人安頓好,然後將每個家庭安頓好,最後才能將整個社會安頓好。

因此,在今天,人人喜歡拜財神、請財神,無非是希望自己能夠安居立業,生活無憂——這不單是個人的訴求,同時也是時代的訴求:只有人人富裕,才能天下太平

因此,求財並不可恥,個人求財只是全社會經濟建設系統當中的一個小分子——如果個人求財是可恥的,那麼全社會的經濟建設也應該停止

關鍵的是,在求財的過程當中,在財神爺趙元帥的信仰當中,道教所給出來的是一種什麼樣的財富觀?

老兄,求財歸求財,切莫作奸犯科

財神信仰之下的道教財富觀

趙元帥的主財神職,最早的道經出處,應該是在元末明初《道藏•道法會元》的卷232《趙元帥錄》當中:

元帥姓趙名朗,一名昶(chang),字公明。終南山人,秦時避世山中,精修至道,功行圓滿,被玉帝旨,召為神霄副帥。按元帥乃晧庭霄度天慧覺昏梵炁化生。其位在乾,金合水炁之象也。其服色,頭戴鐵冠,手執鐵鞭者,金遘水炁也;面色黑而鬍鬚者,北炁也;跨虎者,金象也。故此水中金之義……元帥上奉天門之令,策役三界,巡察五方,提點九州,為值殿大將軍,北極侍御史。逮漢祖天師修煉大丹,飛神奏帝,請威猛神吏為之守護,由是元帥上奉玉旨,充正一玄壇元帥……驅雷役電,致雨呼風,除殟剪祟,保病禳災,元帥之功莫大焉。至如公訟怨抑,神能使之解釋,公平買賣求財利,宜和合,但有至公至正之事,可以對神言者,禱之無不如意。若以非枉不正之事禱之,神必加譴。敬之毋怠。

從這段文字記載可以看出,趙元帥在元明時期已經具備主財職能,並且,除此之外,他還具備其他兩項神職,共計3項:

1、“公平買賣求財利”——勞有所得

2、“除殟剪祟,保病禳災”——消災解厄

3、“但有至公至正之事,可以對神言者,禱之無不如意;若以非枉不正之事禱之,神必加譴”——賞善罰惡

無論古代還是現代,為了保證交易的順利進行,以及交易雙方的彼此利益,在整個商業交易的過程當中,有著一條最基本的商業原則:誠信。

在社會生活當中,或是通過工作積累財富,或是通過消費享受財富,無論如何,更為關鍵的是:屬於我們的財富,不應該遭遇暴力剝奪或欺瞞詐騙

因此,在財神信仰當中,其實有著一條隱藏的商業邏輯:

首先,我們希望自己的財富能夠避免遭遇暴力剝奪和欺瞞詐騙,這就是消災解厄

其次,賞善罰惡則是對全社會的約束,保證所有人都能夠做到商業誠信;

最後,有了以上兩個條件,如此才能實現其最後一個神職:勞有所得

財神信仰的這樣一種商業邏輯,其實早就暗藏在了中國人的常識當中,那就是老祖宗常說的:“和氣生財”。

“和氣”的前提,就是人們彼此之間能夠保持善意、以誠相待——這也是財神爺趙元帥對我們提出的基本要求。

因此,財神信仰首先是一個時代的自我約束:撈偏門的、缺斤少兩的、欺詐顧客的,不但賺不了錢,自然還要遭到財神爺的懲罰——這份懲罰落實到現實當中,就是社會司法體系的仲裁。

此外,傳統社會之所以能夠向現代社會轉型,便是因為傳統文化(道教財神信仰)當中的這份商業訴求,與現代社會的商業訴求,彼此是能夠在目標上達成一致的:公平買賣求財利。

這樣一種經由傳統和現代在文化上所展現出來的邏輯一致性,落實到社會實踐當中,便使得財神信仰與社會司法體系形成了一個彼此互補、相互配合的關係——

即便有法律覆蓋不到的地方,也有財神爺趙元帥的怒目注視:老兄,求財歸求財,切莫作奸犯科。


本文主要參考文獻:

1、《道法會元•正一玄壇趙元帥秘法•趙元帥錄》;

2、崔良斌:《財神趙公明形象的演變過程及其原因》;

3、黃景春:《上海接財神習俗的歷史與現狀研究》。

老兄,求財歸求財,切莫作奸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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