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人民检察院被鄂城区委、区政府评为“鄂城区2019年度‘四城’建设先进单位”,范凌坡同志被评为“鄂城区2019年度‘四城’建设先进个人”。
2019年,鄂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战略部署,以服务鄂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自觉担当,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精心护航鄂城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
服务保障空港新城建设。依法起诉在拆迁工作中寻衅滋事犯罪、套取拆迁补偿款等犯罪2件7人,积极参与机场建设周边环境混乱的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维护社会稳定。
服务保障产业名城建设。深入开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监督,依法起诉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件4人。积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依法严惩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犯罪行为,起诉18件18人。坚持在法律界限内搭建容错空间,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办案机关、部门变更强制措施6件6人。
服务保障山水绿城建设。深化“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等专项工作,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5件。依法打击违法排污、滥砍滥伐、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23件29人。
服务保障文明春城建设。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组织干警参与义务植树、无偿献血、扶贫助学、未成年人帮教等社会公益性活动300余人次,为鄂州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贡献检察力量。
百舸争流千帆竞 ,借海扬帆奋者先。
2020年,我们将继续紧紧围绕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切实履行好新时代检察监督职责,在推进鄂城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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