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以仁為中心的倫理學的四點核心內容

仁,原指一種道德品格。春秋時期,經孔子的改造與創新,成為一種仁學體系。孔子從倫理學的角度,把仁改造成為包括和統率各種道德品質的最高道德品格和道德境界,從而創立了以仁為中心的倫理學體系。在孔子的仁中,包括“恭”、“寬”、“信”、“敏”、“惠”、“勇”、“智"、"孝弟”、“剛”、“毅”、“木”、“訥”、“敬”、“忠”、“恕”、“直”、“義”、“遜”、“好學”等。“仁”的涵義雖是多重的,但從孔子不同角度的闡釋中,其主要涵義是:

第一,愛人。《中庸》說:“仁者,人也。”就是說,只有仁者才為人,不仁之人不成其為人。作為仁者,首先要愛人。他把愛人看成是人生的一種美德。有一段文字記載說明他十分愛惜人、關心人。“廄焚。子退朝,曰:‘傷人乎?’不問馬。”(《論語·鄉黨》)不具有“愛人”的思想,就不可能達到“仁”的標準。所以“愛人”是“仁”的本質、核心和第一要義。

第二,忠恕。孔子認為,要做到真正的“愛人”,就要行忠恕之道。因此,他把“忠恕”作為體現、實現“仁”的兩個方面加以明確。孔子所講的“忠”,既是端正思想、態度,“君子求諸己”,搞好己與人的關係,極力把事情辦好,不要“求諸人” 、自欺欺人,又是以己為人、成事、成人的奉獻精神;孔子的“恕”是“推己及人”,即以己之心去推度人心,一方面推己所欲,給人之慾,一方面己之不欲,不強加於人,要設身處地地為別人著想。做到了“忠恕”,便是行仁道了。這是處人、處事和自處的一種尺度。

第三,志向。孔子認為,人生的意義在於實踐人倫道德,實現人生理想,完善人生價值,做一個“志士仁人”,所以人要有志向。所謂志向,就是“成仁”。在《論語·里仁》中,孔子多次講到這個問題,如:“仁者安仁,知者利仁”;“苟志於仁矣,無惡也”;“士志於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議也”;“朝聞道,夕可死矣”。孔子又說:“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論語·衛靈公》)一個人可以殺身成仁,可見孔子對志向的重視。孔子強調“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論語·子罕》)他推崇“士可殺而不可辱”的精神,稱讚伯夷叔齊“不降其志,不辱其身”的品格。

第四,修己。孔子認為,“仁人”是修己、克己,從主觀努力上修養自己,為仁由己不由人,求仁、成仁是一種自覺的、主動的道德行為。孔子說:“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論語·顏淵》)“仁”是依靠自己努力追求所要達到的一種高尚的精神境界,求仁而得仁,欲仁而仁至,為人由己不由人,所以要修己以求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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