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市強化“六穩”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解讀(13-14)

黃石市強化“六穩”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解讀(13-14)

解讀十三

一、政策名稱

減徵醫療保險費

二、具體內容

第一項:自2020年2月起,根據基金運行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在確保基金收支中長期平衡的前提下,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各類用人單位(不含在編制管理部門辦理法人登記的機關事業單位)所繳納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不含生育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徵收,減徵期限可為2個月至5個月。

第二項:緩繳政策可繼續執行,也可在減徵期限結束後實行,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三、適用範圍及有效期

第一項:適用於我市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的各類用人單位(不含在編制管理部門辦理法人登記的機關事業單位),市本級減徵期限為2020年2月至2020年3月;大冶市、陽新縣減徵期限為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

第二項:適用於因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用人單位。有效期:長期。

四、辦理程序及材料

第一項:根據屬地管理的原則,市本級、大冶市和陽新縣醫保經辦機構分別核定所屬區域內符合減徵條件的用人單位並及時落實減徵政策,用人單位無需另行申報,不增加用人單位的事務性負擔。

第二項:用人單位申請,醫保經辦機構核實並報同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可按規定簽訂緩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協議。

五、諮詢和辦理途徑

市民之家醫保窗口辦理。

市醫療保障服務中心繳費申報核定科,電話:6521010;市稅務局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科,電話:6355986。

解讀十四

一、政策名稱

減免三項社會保險費

二、具體內容

2020年2月至6月,免徵各類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三、適用範圍及有效期

適用於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各類用人單位(含以單位方式參加企業保險的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劃為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

有效期:2020年2月至2020年12月。

四、辦理程序及材料

1.免徵社保費無需單位申請,由部門間共同完成。

2.緩繳程序:

(1)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參保單位提出緩繳申請;

(2)經社保行政部門審核確認。

五、諮詢和辦理途徑

線上辦理:

http://58.51.240.44:10002/hs_web/login.do?Method=begin

線下辦理:

黃石市民之家1樓A區社保服務窗口線下辦理:市社會保險事業局繳費核定科,電話:6573503。

REVIEW

來 源:黃石市發改委

值班主任:熊 鷹

本期監製:劉媛媛

黄石市强化“六稳”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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