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來沽返沽人員精準管控的通告

關於進一步加強

來沽返沽人員精準管控的

通 告

為進一步加強境外和湖北、黑龍江綏芬河及其他中風險地區來沽返沽人員精準管控,切實有效阻斷疫情傳播風險,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所有從境外和湖北、黑龍江綏芬河及其他中風險地區來沽返沽人員,至少提前3天主動向目的地鄉鎮、街道辦、村委會、居委會、用人單位或賓館酒店等報告本人及隨行人員姓名、抵達時間、交通方式、健康狀況和聯繫方式等信息。各鄉鎮、街道辦、村委會、居委會、用人單位或賓館酒店要繼續加強疫情管控,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和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包聯責任制,精準掌握相關人員來沽返沽具體時間、所乘交通工具、健康狀況及核酸、血清抗體檢測結果等具體情況,第一時間完善相關人員個案信息並即時逐級上報至縣疫情監測組(縣衛健局)。

2.所有境外來沽人員在第一入境口岸集中隔離期滿後,要主動向縣防疫處置組報告並提交集中隔離期間核酸、血清抗體檢測結果。對集中隔離天數不滿14天、核酸檢測不足2次及血清抗體未檢測的,回沽後要按照標準一律補足。

3.所有湖北、黑龍江綏芬河及其他中風險地區持健康“綠碼”來沽返沽人員全部實行2次核酸檢測(間隔時間不少於24小時)和1次血清抗體檢測,等待結果期間全部集中隔離。檢測結果均為陰性的,可正常流動,並納入村(居)、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全面落實醫學隨訪、健康檢測等措施。對核酸或IgM檢測呈陽性的,立即由120救護車安全轉運到張家口定點醫院做進一步明確診斷,隔離觀察治療。一旦發現持有健康“紅碼”“黃碼”或無有效健康證明及其他中風險地區的,一律立即集中隔離觀察14天,並全部進行2次核酸檢測和1次血清抗體檢測,隔離期滿且無異常後,方可正常出行。集中隔離、核酸檢測費用免除。

4.自即日起,廣大群眾要自覺開展監督並積極舉報,如發現境外和湖北、黑龍江綏芬河及其他中風險地區來沽返沽人員未向所在村(居)、社區和所屬企事業單位報告的,要第一時間向縣防控辦報告(舉報電話:0313-5701995)。經查證屬實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沽源縣應對新冠肺炎

疫情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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