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通告不得在互聯網銷售電子煙,某寶等部分電商置若罔聞

電子煙,即電子霧化器,是一種模仿捲菸的電子產品,有著與捲菸一樣的外觀、煙霧、味道和感覺,是通過霧化等手段,將尼古丁等變成蒸汽後,讓用戶吸食的一種產品。

世界衛生組織專門對電子煙進行了研究,並得出了結論:電子煙有害公共健康,它更不是戒菸手段,必須加強對其進行管制,杜絕對青少年和非吸菸者產生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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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捲菸等傳統菸草製品的一種補充,其自身存在較大的安全和健康風險,在原材料選擇、添加劑使用、工藝設計、質量控制等方面隨意性較強,部分產品存在煙油洩漏、劣質電池、不安全成分添加等質量安全隱患。對此,近日,國家菸草專賣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佈了《關於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

要求不得通過互聯網銷售電子煙。

《通告》明確指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有關規定要求,為加強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護,各類市場主體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任何組織和個人對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的行為應予以勸阻、制止。

《通告》明確表示,為進一步加大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護力度,防止未成年人通過互聯網購買並吸食電子煙,自本通告印發之日起,敦促電子煙生產、銷售企業或個人及時關閉電子煙互聯網銷售網站或客戶端;敦促電商平臺及時關閉電子煙店鋪,並將電子煙產品及時下架;敦促電子煙生產、銷售企業或個人撤回通過互聯網發佈的電子煙廣告。

魚哥今天在某寶、某東、拼某某三家電商平臺搜索“電子煙”,發現某京和拼某某已下架所有電子煙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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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某寶上百個商家仍然有售,而且購買時不需要驗證年齡,

《通告》發佈一週,但該平臺還未按照《通告》相關要求下架電子煙產品,實屬不該。甚至在搜索“電子煙”後,該平臺還出現“電子煙大煙霧”“電子煙 男水果味”“電子煙一次性500口”等系列推薦,讓人大跌眼鏡,希望有關部門儘快督促該平臺及其他互聯網電商,及時下架相關電子煙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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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愛未成年人,人人有責,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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