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莫名丟失,可能是這些“狗肉販子”乾的事!

狗狗莫名丟失,可能是這些“狗肉販子”乾的事!

在十二生肖中,狗一直是和人民生活最為接近的家畜。愛狗者與狗建立了感情,關心呵護,絕不會忍心殺害自己飼養的忠誠寵物。但是也有愛狗肉者,視之為冬令進補的佳品,所以會流傳著“寒冬至,狗肉肥”“狗肉滾三滾,神仙站不穩”等俗語。

有人愛吃狗肉,那麼一些不法之徒就動起了歪心思。將含有氰化物的毒狗藥包含在肉中毒殺土狗,王某某生產、銷售毒狗肉的“生意經”幸而被及時發現,要不然後果將不堪設想。

案情回顧

2019年04月至09月,王某某駕駛摩托車竄至本市瀏翔公路、寶錢公路、滬宜公路等沿線多個街鎮、村莊,將摻有氰化物的肉投食給狗,毒死後簡單清內臟凍在冷庫內,準備冬季出售。

狗狗莫名丟失,可能是這些“狗肉販子”乾的事!

王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從其冷庫內查獲了77條狗屍,經檢驗,在狗血、狗腎中均檢出氰化物成分(氰化物屬於劇毒物質,食品中不得含有該有毒物質)。另據王某某交代,除了毒狗,路上撞死的狗,來源不明的狗他也會撿來處理準備出售。

狗狗莫名丟失,可能是這些“狗肉販子”乾的事!

2020年4月8日,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王某某提起公訴。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

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製品;

檢察官提醒

目前,我國不存在養殖肉食用犬行業。餐桌上的狗肉大多數來源於偷的、毒殺的寵物犬及大街上的流浪狗。每年偷狗、毒狗的新聞屢見不鮮,高速路上被攔下拉狗的車裡,有許多都是毛髮較好的品種犬,一看就是家裡養的寵物狗。所以,你家狗狗莫名的丟失,可能就是這些“狗肉販子”乾的事情。

狗狗莫名丟失,可能是這些“狗肉販子”乾的事!

據調查,這些“狗肉販子”最喜歡用毒狗的方式盜取寵物犬了,不易被察覺也可以減少被狗咬傷的風險。而且這些狗肉販子用來毒狗的藥都是劇毒,僅僅是米粒大小,就能致人死地,毒性遠遠大於通常我們知道的砒霜。而且被毒死的狗狗並不會因為死亡了毒性就沒了,這些用來毒狗的毒藥會殘留在狗的體內,一旦人體攝入過多就會引發危險。

值得注意的是,農業農村部近日製訂了《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目錄》),就畜禽目錄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在針對《目錄》的說明中,農業農村部專門提到,狗已“特化”為伴侶性動物,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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