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前的憲政嘗試及失敗 ---- 晚清末年的君主立憲運動

1895年,中日甲午戰爭的慘敗給了大清政府狠狠的一記耳光,所有人漸漸從天朝上國的迷夢中清醒了過來。自1864年同冶年間平定太平天國後,清政府所幻想的“同治中興”徹底破滅了。

百年前的憲政嘗試及失敗 ---- 晚清末年的君主立憲運動

中日甲午戰爭

50多年了,自鴉片戰爭起,大清就一直被西方列強按在地下狠狠地摩擦,可是現在,連同文同種的蕞爾小國---日本都可以騎在我堂堂大清的脖子上拉屎拉尿了,長此下去,國將不國矣!朝堂內外的有識之士們開始反思,已經實行了三十年的“洋務運動”不過是治標不治本,再不徹底變法改革,亡國之日只怕就在眼前了。

“戊戌變法”和“庚子國變”

1898年,以光緒皇帝,康有為,梁啟超為代表的改革派開始推行以日本“明治維新”為藍本的資產階級改良運動,也就是後世所稱的“戊戌變法”或 “百日維新”。因為變法主持者們的政治經驗不足,變法措施過於激進,觸動了大多數統治階層利益的原因,很快就遭到了以慈禧太后為首的守舊派的反擊,變法僅歷時103天就宣告失敗,光緒皇帝從此被軟禁瀛臺,以譚嗣同為首的“戊戌六君子”捐軀菜市口,康有為,梁啟超等人逃亡海外。

百年前的憲政嘗試及失敗 ---- 晚清末年的君主立憲運動

戊戌六君子

鮮為人知的是,“戊戌變法”實際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涉及憲政思想的變法運動,在康有為等人擬定的變法要旨中,立憲法,開國會,實行君主立憲等內容都在計劃之中,只是因為變法時間短促,諸多措施還未來得及公佈和實施就夭折了。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憲政的嘗試就此胎死腹中。

“戊戌變法”失敗後不到兩年,公元1900年,“庚子國難”爆發,八國聯軍攻入北京,慈禧,光緒等人逃出京城,流亡西安。經此國難,包括慈禧太后等人在內的頑固守舊派也開始意識到再不變法圖強的話,亡國之禍就在眼前,再加上地方實力派離心離德,強支弱幹局面已成,慈禧為挽回失去的人心,不得已以光緒名義頒佈罪已詔,預備實行“新政”,實施政治和經濟體制改革。

但是,慈禧“新政”本就是迫不得已的產物,守舊派不到萬不得已,絕不願意放棄手中的權力和利益,所謂的“新政”在力度,廣度和深度上遠遠達不到“戊戌變法”的程度,更遠遠達到改革派和立憲派的心理預期。一時間,要求深化變法,實行立憲的呼聲高漲,但清廷完全不為所動,仍然繼續著其換湯不換藥的所謂“新政”。


日俄戰爭和五大臣留洋考察憲政

誰也沒有預料到,1904年發生在中國東北的日俄戰爭,卻成為了憲政開端的導火索。因無力抗衡日俄兩大強國,清政府被迫對發生在自己領土上的這場戰爭宣佈中立,但國內對其的關注度卻並未降低,反而成為了君主國與立憲國政體孰優孰劣的試金石。出乎大多數人預料的是,最終新晉立憲國佔勝了老牌君主制帝國,這下朝野內外關於立憲可以救中國,可以求發展的呼聲越來越高。同時,革命派力量日漸壯大,內外局勢日漸緊張,清帝國的根基已經已經開始動搖。在此情況下,清政府最終接受了立憲 派的主張,憲政運動終於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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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俄戰爭

1905年,清政府派出包括鎮國公載澤,戶部侍郎戴鴻慈,湖南巡撫端方,山東布政使尚其亨和順天府丞李盛鐸五人為代表的官方立憲考察團赴歐洲,日本等憲政國家考察,史稱“五大臣出洋”。經過半年的考察活動,考察團先後訪問了包括德,意,美,日等東西方強國在內的14個國家,回國後提交了官方考察報告(具有諷刺意味的是,考察報告大部分內容出自因戊戌變法被清政府通輯正在日本避難的梁啟超等人之手),對立憲政體給予了高度評價,指出中國積貧積弱的原因正在於專制政體,而立憲制度正是強國富民的基本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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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五大臣出洋考察憲政

報告一出即如石破天驚,在朝野內外引發巨大爭論,保守派認為中國國情與外國不同,若採用立憲政體會削弱君權,導致地方實力派進一步掌握地方實權,造成國家分裂,而立憲派則以日本為例據理力爭,堅稱不立憲則國亡有日,正因中外國情不同,所以才要以穩妥的方式實施預備立憲,在此過程中積累經驗,逐步推進。尤其是時任北洋大臣兼直隸總督,為地方第一號實權大臣的袁世凱對立憲態度極為堅決,甚至表示要對立憲“當以死相爭”。

最終決定當然由慈禧太后做出,經詳細考慮,慈禧決定接受立憲派主張,以日本的明治維新為榜樣,先從改革官制入手,逐步實施預備立憲。1906年9月1日,慈禧頒佈上諭,決意實施憲政改革,推出預備立憲計劃。但弔詭的是,上諭中沒有對最終實施立憲制度的時間予以量化。

無論慈禧內心的真正想法如何,但以政府正式公告的形式對已經實施2000多年的專制制度予以否定,肯定了立憲制度的進步性,在封建社會而言,這仍然是一個劃時代的舉措,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自此,晚清的憲政運動才獲得了官方背書,正式進入預備立憲期。


預備立憲和皇族內閣

接下來的兩年內,清政府相繼成立了中央資政院和地方諮議局,西方式議會政治的雛形已經開始出現。1908年,清政府正式公佈了《欽定憲法大綱》。作為中國歷史上第一部帶有正式憲法性質的官方文件,《欽定憲法大綱》的進步性和時代性是勿庸置疑的,該大綱(也可以說是憲法草案)共23條,其中14條強調君權,另9條對臣民權利給出了一些設定,比如,“臣民於法律範圍以內,所有言論,著作,出版,結社等事準其自由” ,還有對政府行使行政司法權力的一些限定,以上種種,對於已沿襲數千年的專制制度而言,確實是破天荒的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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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欽定憲法大綱》

但同樣的,該文件的侷限性依然巨大,包括對君權的限制,公權力的界定,民權的保障等幾個最為重要的基本面上,要麼語焉不詳,要麼暗藏玄機,要麼自相矛盾,事實上並不具備可操作性。更重要的是,清政府同時發佈了長達9年的“預備立憲時間表”,規定1916年舉行全國地方諮議局選舉,1917年召開國會。但是,歷史已經給不了苟延殘喘的清政府太多時間了。

1908年底,實際掌握大清國最高統治權半個世紀之久的慈禧太后及被軟禁多年的光緒皇帝在24小時之內相繼死去,帝國最高權力機構中出現了權力真空。最終,年僅25歲的宣統生父---載灃就任攝政王,成為了帝國最後幾年的最高統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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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攝政王----愛新覺羅.載灃

載灃上臺後,急於實現中央集權,改變強支弱乾的現狀,卻因缺乏政治經驗和手腕,急於求成而導致了憲政的失敗並最終造成帝國覆滅。

1911年5月,載灃撤銷了軍機處及原內閣機構,組建了新內閣,而入閣的13位國務大臣中,滿族貴族佔據9人,其中皇族就有6人,且所有關鍵職位及軍權均由滿人把控,時人稱之為“皇族內閣”。


“皇族內閣”國務大臣名單

  • 內閣總理大臣:慶親王奕劻 (皇族)
  • 內閣協理大臣:那桐 (滿人)、徐世昌 (漢人)
  • 外務部外務大臣:梁敦彥 (漢人)
  • 民政部民政大臣:肅親王善耆 (皇族)
  • 度支部度支大臣:鎮國公載澤(皇族)
  • 學部學務大臣:唐景崇(漢人)
  • 陸軍部陸軍大臣:蔭昌(滿人)
  • 海軍部海軍大臣:載洵(皇族)
  • 法部司法大臣:紹昌(滿人)
  • 農工商部農工商大臣:溥倫(皇族)
  • 郵傳部郵傳大臣:盛宣懷(漢人)
  • 理藩部理藩大臣:壽耆(皇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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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皇族內閣

消息傳出,輿論大譁,不僅立憲派大失所望,統治階層內部也因滿漢矛盾及權力分配大起爭端,雖經多次人員職責調整也只是換湯不換藥而已。此舉進一步暴露了清政府“假立憲,真專制”的真實面目,使政府公信力進一步喪失,越來越多的人轉而傾向同情或支持革命黨,天下人心失盡,清政府的倒臺已經只是時間問題。


辛亥革命和清帝遜位

1911年9月,清政府宣佈將民間出資修建的粵漢鐵路,川漢鐵路收歸國有,這一明目張膽侵吞民財的行為激起了軒然大波,四省相續爆發各種形式的抗議和反抗行動,史稱“保路運動”,其中尤以四川反抗最為激烈。清政府以強硬手段予以鎮壓,導致民變四起。清政府為此從湖北調派新軍進川實施武力鎮壓,導致湖北兵力空虛,最終釀成了震驚中外的武昌起義,緊接著南方各省紛紛響應,實行獨立,辛亥革命爆發,腐朽的清王朝呈現土崩瓦解之勢。

百年前的憲政嘗試及失敗 ---- 晚清末年的君主立憲運動

辛亥革命

此時清政府才如夢方醒,載灃急忙頒佈罪已詔,宣佈解散“皇族內閣”,召開國會,並詔令中央資政院迅速制定憲法。1911年11月3日,清政府公佈《憲法重大信條19條》,並宣佈立即施行,試圖以此挽回民心,瓦解風起雲湧的革命浪潮,維持舊有的統治基礎。


百年前的憲政嘗試及失敗 ---- 晚清末年的君主立憲運動

晚清憲政

客觀地說,《憲法重大信條19條》相比《欽定憲法大綱》進步了很多,算是一個比較成熟的憲法文件,對君權的限制和對國會權力的界定都是空前的。只是政府的公信力已經完全喪失,“信條”變成了廢紙一張,全國民眾以前僕後續的革命浪潮徹底淹沒了清政府最後的憲政舉措。4個月後的1912年3月12日,清政府頒佈清帝遜位詔書,將權力移交給中華民國,中國歷史上的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清王朝正式滅亡,而晚清憲政也成為了殉葬品,一起走進了歷史。


晚清憲政失敗原始淺析

綜合分析,晚清憲政之所以失敗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 清政府的主觀意願

作為憲政的主導者和實施者,清政府對憲政的主觀意願顯然是有極大水分的,“假立憲,真專制”的成分完全佔據了主流。事實上,從預備立憲開始的整個憲政實施過程,都是清理論迫於形勢的無奈之舉,並沒有真正的誠意實施憲政,還政於人民。只有在大廈將傾,狂瀾既倒的前夜,清政府才如夢方醒,做出了一些實質性的舉措,雖然已經完全沒有意義。不過想想其實也不奇怪,在專制社會中,要求統治階層放棄手中的特權和既得利益,本身就是緣木求魚,與虎謀皮之舉,註定是不可能成功的。

  1. 中堅階層的思想轉變

晚清時期,朝野大量的開明官員和進步人士是憲政的主要支持者和推動者,帝國的中堅階層在憲政運動中同樣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從倡導立憲,推動改革,啟發民智,實業救國,新興的民族資產階級為憲政實施做出了很多貢獻。但是,他們左右不了朝廷的最終決策,同時在一步步地看清清政府的本來面目之後,越來越多的資產階級改良派轉而同情或支持革命,甚至直接投身到革命黨中,為推翻昏庸腐朽的清政府貢獻了自己的力量。

3. 人民才是歷史的創造者

在晚清時代的社會轉型期,民智未開,民眾對憲政的認識是比較膚淺的,其對憲政的認可度和參與度也不高,而缺乏民眾的支持才是晚清的憲政運動最終失敗的根本原因。

在後續的數十年中,從“臨時約法”到袁世凱復闢帝制,從北洋政府到軍閥割據,從北伐戰爭到國民政府成立,中國在憲政的道路上歷經艱難險阻,卻越走越坎坷,直到國民政府統一全國,都一直是以“憲政”之名行地方割據或軍事獨裁之實,離憲政的距離越來越遠。究其根源,沒有喚醒民眾的力量才是關鍵。

直到新中國成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以制度的形式確定了民主憲政的基本原則,人民才真正地參與到憲政實施過程中,中國的憲政之路才看到了成功的希望。只有人民才是歷史的創造者,才是推動歷史進步的核心力量,沒有人民參與的憲政,註定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是一定要失敗的,這才是晚清的憲政運動帶給我們的最好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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