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納的中國人要注意了,加納移民局貌似又要搞事,這次是租房……
原題丨Don’t rent houses to illegal immigrants – GIS warns landlords
譯題丨不要把房子租給非法移民
來源丨加納新聞網
編譯丨莫冬梅
加納地理信息系統的公共關係官員Michael Amoako Attah。圖|加納新聞網
據Ghana web(加納新聞網)2月17日報道,加納移民局日前發出警告:在沒有移民局文件同意的情況下,加納居民不能非法將房子出租給外國人,否者將面臨處罰。
報道稱,近年來,加納非法移民導致犯罪率暴增,但由於技術受限,加納警察局和移民局都無法對部分外國居民進行監控。
為了方便移民局對外來移民進行管理,讓外國人都合理、合法地在加納居住,加納移民局於2018年加強對外國人入境和在該國居留規定,2019年起,外國人在加納租房將更加規範。
“外國人若在加納租房,必須拿到移民局的居住證明,如果沒有,那麼我們在檢查的時候,不論是外國租客還是房東本人,都要受到法律的懲罰。”加納地理信息系統公共關係官員Michael Amoako Attah稱。
加納根據剛修改的外國人入境和居留管理規定,外國人租房時,必須出示護照和移民局的居住證,證件不齊的情況下,房東私自將房子出租給外國租客,可能會面臨1000塞地罰款或一定期限的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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