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人乔丹绝杀逆转,8年商标拉锯战终获胜诉!

飞人乔丹,在篮球场上的绝杀,曾经让一个时代的篮球迷们痴狂。最近,他又完成了一次逆境“绝杀”。不过,这次“绝杀”对老飞人来说,真的很不容易。


知识产权 | 飞人乔丹绝杀逆转,8年商标拉锯战终获胜诉!


4月8日,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公示," 乔丹案 " 一审、二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有错误,应予撤销,乔丹体育公司第25类服装鞋帽袜等商品上的 6020578号"乔丹+图形"商标被撤。同时指出,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飞人"迈克尔·乔丹与中国乔丹体育公司长达8年的商标拉锯战,终于取得了胜诉。


知识产权 | 飞人乔丹绝杀逆转,8年商标拉锯战终获胜诉!

被撤商标


长达八年的商标拉锯战


2012年2月23日,美国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以“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其姓名权”为由,一纸诉状将乔丹体育告上法庭,要求乔丹体育停止侵权行为,撤销78个相关注册商标,并赔偿114万余元。值得注意的是,当时乔丹体育正在筹备上市,因为此事,也导致了乔丹体育的上市之路戛然而止。


同年10月,迈克尔·乔丹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乔丹体育关于 " 乔丹及图 " 商标申请。


2014年4月14日,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乔丹体育予以维持争议商标。随后迈克尔 · 乔丹因不服相关裁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裁定。但法院依判决仍旧维持原裁定。


知识产权 | 飞人乔丹绝杀逆转,8年商标拉锯战终获胜诉!


仍旧不服判决的迈克尔 · 乔丹,遂继续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15年6月1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无奈之下,迈克尔 · 乔丹最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争议商标“乔丹”侵权,并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争议裁定。


2019年10月," 乔丹案 " 迎来整个案件中最关键的一次判决,最高法判定乔丹体育 " 黑色人形剪影 " 的图形不能明确指代迈克尔 · 乔丹,其不能就该标识享有肖像权。在当时外界几乎一边倒的认为,迈克尔 · 乔丹输了。


知识产权 | 飞人乔丹绝杀逆转,8年商标拉锯战终获胜诉!


终审判决,终迎胜诉


虽然迈克尔 · 乔丹看似一直在双方的交涉中处于下风,但他并没有停止对证据的搜集以便再次发起上诉。


在审判过程中,迈克尔 · 乔丹多方搜证,最终向最高法提出,有新证据足以推翻二审判决中认定的事实,同时一、二审判决否认 " 乔丹 ""QIAODAN" 等标识与他本人的对应关系,属于事实认定错误。


而根据 4 月 8 日最高法网站所公示的法院于今年 3 月作出的新判决可以看出,最高法认同了迈克尔 · 乔丹提出的证据,并将一、二审判决全全撤销。


知识产权 | 飞人乔丹绝杀逆转,8年商标拉锯战终获胜诉!

迈克尔 · 乔丹方证据展示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显示:


1、撤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高行(知)终字第1575号行政判决;

2、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行(知)初字第9172号行政判决;

3、撤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评字〔2014〕第052424号关于第6020578号“乔丹及图”商标争议裁定;

4、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第6020578号“乔丹及图”商标重新作出裁定。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乔丹体育:不影响现有商标使用


4月9日消息,败诉后乔丹体育官方微博发布声明,表示该判决不会影响公司现有商标的正常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构成影响。


乔丹体育方面表示,经过国家商评委、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审、二审和最高法院的再审裁决,我公司注册时间超过5年的74件商标已经取得胜诉,注册时间未超过5年的4件商标发回商评委重新作出裁定。


此次判决的(图形+文字)商标系我公司注册时间未超过5年的组合商标,该判决不会影响我公司现有商标的正常使用,也不会对我公司的正常经营构成影响。


知识产权 | 飞人乔丹绝杀逆转,8年商标拉锯战终获胜诉!


本次乔丹体育败诉的是“图片+文字”的那个商标,但乔丹体育还有一系列的商标,如:乔丹,乔丹图形等等。也就是说,飞人乔丹只是赢了一个案件,后续的官司还有得打。


值得注意的是,飞人乔丹起诉的话还有个五年的时间限制,因为根据《商标法》规定,对注册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申请的时限为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时间限制。


所以,后面飞人乔丹的诉讼之路会异常艰难,后续会如何发展,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