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偷稅罰款8億的事震驚全國,一時間名譽掃地身價一落千丈,許多人紛紛粉轉路。
但是范冰冰在消失200天后,借電影《她殺》強勢復出,擔任女主角。
海報上的她,神采奕奕,完全沒有受到之前"八億風雲”的影響。
短短的40多分鐘後,這個消息就上了微博熱搜,150萬人集體圍觀、討論。
這也就說明,自逃稅風波後,2019年范冰冰大概率會復出,或創下汙點藝人最快復出記錄。其實早在這之前,當范冰冰交完8億罰款後,她復出的消息就一直沒斷過。比如,為某眼鏡品牌代言,不少線下商店的宣傳海報換成了她。
比如,范冰冰之前宣傳過的好萊塢大片《355》,女星佩內洛普·克魯茲在採訪中透露,范冰冰依舊會參加拍攝。
人是健忘的,是懶惰的,也是隨大流的。
有心人的精心運營操作很快就能掩蓋下他們想要隱藏的,而大眾被牽著鼻子看有心人讓看的, 眼睛看花了,注意力被轉移了,記憶也被減淡了。而有心人就將他們最終的目的攤開讓大眾看,而大眾又欣然接受了,早已忘記之前的厭棄與鄙夷。
是所有人都能被如此洗腦嗎?或許並不!總有人是清醒明白的,不被有心人們輕易掃除內心的正義與想法,我想或許也包括你。
同樣是偷八億,要是政府官員,軍隊,科學家你們就不放過,但要是個戲子你們還求著她回來。一口一個不原諒出軌的嫖娼的家暴的,偏偏哭著喊著要一個偷國家錢的戲子。這個世界是怎麼了?長得好看就是為所欲為的資本嗎?
好像中國大眾現在對於劣跡藝人的容忍度越來越高,從曾經的禁毒大使柯震東吸毒後復出演戲,片酬2千萬,到《延禧攻略》的許凱家暴實錘。
如我們每個人都有權利去喜歡任何一個明星,都可以有自己的偶像,也擁有自由崇拜的權利,但我們不應該任憑“愛豆大於天”的精神蔓延。
作為明星這種大眾人物,就應該為社會為大眾樹立積極向上的形象不是嗎?我們小百姓拿著四五千的工資都要老老實實的納稅,而一集片酬幾十萬的大明星卻逃稅,怎安民憤?
是啊,你們粉絲會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可你們知道8個億是什麼概念嗎?逃稅8個億僅僅只寫了一篇道歉書然後就復出。對,明星就是有特權可以為所欲為?
如果一個明星觸碰了法律的底線,即便是認識到了錯誤,想改過自新,我覺得她/他也不配得到原諒,因為她可以重新做人,但不能重新做明星。
《驢得水》中有句話:
過去的讓它過去了,以後只會越來越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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