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權威發佈:吉林省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大數據報告2020.3.18


吉林省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大數據報告


【原創】權威發佈:吉林省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大數據報告2020.3.18

目 錄

一、 大數據報告概要 1

二、 大數據報告內容 2

(一) 整體分析:建工案件逐年增長較大,施工企業應注意風險防控。 2

(二) 案由分佈:建設工程糾紛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3

(三) 行業分佈:哪些行業是建設工程糾紛的高發領域? 5

(四) 訴訟審級:建設工程糾紛一般打幾審能結束? 6

(五) 一審結果:建設工程案件原告的勝訴率高嗎? 7

(六) 二審結果:如果上訴,二審能勝訴嗎? 9

(七) 再審結果:我想再審,最後翻盤的幾率有多大? 10

(八) 執行結果:案件勝訴了,能不能拿到錢? 11

(九) 案件標的額:建設工程合同案件都因為多少錢打官司? 12

(十) 審理期限:建設工程合同案件多長時間能判決? 14

(十一) 審理法院:吉林省那個法院辦的建設工程案件多? 17

(十二) 辦案法官:吉林省法官辦理建設工程案件排行榜 17

(十三) 當事人:吉林省建設工程糾紛案件涉及最多的都有誰? 18

(十四) 高頻法條 19

附 錄 22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修正)》 22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24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2修正)》 2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2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2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複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2008整理版)》 27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嚴格規範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規定(試行)〉的通知》 27


一、大數據報告概要

案例時間:2017年1月1日 — 2020年3月18日

案例來源:Alpha案例庫、威科先行案例庫

案由: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地域:吉林省

案件數量:Alpha案例庫25701件,威科先行案例庫27832件

數據採集時間:2020年3月18日

數據報告製作人:吉林朗業律師事務所 朱大勇律師團隊

辦公電話:043185110123、13104315678

報告聲明:因本報告數據均來源於網絡數據,不排除案例、數據在採集過程中存在有關瑕疵,所涉數據及結果,僅供參考!


二、大數據報告內容

本次檢索獲取了建設工程合同糾紛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18日期間,其中Alpha案例庫共25701篇裁判文書,威科先行案例庫共27832篇裁判文書。

(一)整體分析:建工案件逐年增長較大,施工企業應注意風險防控。

表一:Alpha案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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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威科先行案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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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兩大案例庫2017、2018、2019年各年份數據可以看出,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例數量基本呈逐年增長的趨勢。其中,Alpha案例庫:2018年與上年度同比增長13.96%,2019年與上年度同比增長23.01%;威科先行案例庫:2018年與上年度同比增長14.93%,2019年與上年度同比增長27.13%;

(二)案由分佈:建設工程糾紛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表一:Alpha案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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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威科先行案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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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建設工程糾紛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答:通過兩大案例數據庫體現,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當前最主要的案由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其次是裝飾裝修合同糾紛、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糾紛等。

從Alpha案例庫案由分類情況可以看到,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當前最主要的案由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有15300件,佔一半以上,其次是其他案由,裝飾裝修合同糾紛,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威科先行案例庫數據有所增加,且在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及建設工程分包合同數據有差異,但總體案由排序基本一致。

(三)行業分佈:哪些行業是建設工程糾紛的高發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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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哪些行業是建設工程糾紛的高發領域?

答:從Alpha案例庫的行業分類情況可以看到,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當前的行業分佈排行榜如下:1、建築業;2、房地產業;3、製造業;4、批發和零售業;5、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涉及前述相關行業領域的企業或個人,應高度注意建工糾紛法律風險防控。


(四)訴訟審級: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般打幾審能結束?

表一:Alpha案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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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威科先行案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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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般要打幾審,能結束?

答:通過兩大案例數據庫體現,75%的案件一審可以結束,二審案件上訴率為25%。

從上面的程序分類統計可以得出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下當前的審理程序分佈狀況,其中Alpha案例庫一審案件有12392件,二審案件有3029件,再審案件有1017件,執行案件有9199件,並由此推算出一審上訴率約為24.44%;

威科先行案例庫一審案件有12579件,二審案件有3168件,再審案件有895件,執行案件有10839件,並能夠推算出一審上訴率約為25.18%。

(五)一審結果:建設工程案件原告的勝訴率高嗎?

· 一審裁判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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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建工案件中原告的勝訴率高嗎?

答:通過Alpha案例庫數據對一審裁判結果的可視化分析可以看到,當前條件下全部/部分支持的有4767件,佔比為38.48%;其他的有3078件,佔比為24.85%;撤回起訴的有2680件,佔比為21.63%。

(六)二審裁判結果:如果上訴到二審能勝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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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如果上訴到二審能勝訴嗎?

答:約為19.91%。通過Alpha案例庫數據對二審裁判結果的可視化分析可以看到,當前條件下維持原判的有1347件,佔比為44.48%;改判的有603件,佔比為19.91%;其他的有391件,佔比為12.91%。

(七)再審裁判結果:我想再審,最後翻盤的幾率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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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想再審,最後翻盤的幾率有多大?

答:約為18.88%。通過Alpha案例庫數據對再審裁判結果的可視化分析可以看到,當前條件下維持原判的有615件,佔比為60.47%;提審/指令審理的有192件,佔比為18.88%;其他的有68件,佔比為6.69%。

(八)執行裁判結果:案件勝訴了,能不能拿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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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案件勝訴了,到底能不能拿到錢?

答:通過Alpha案例庫數據對執行裁判結果的可視化分析可以看到,當前條件下其他的有2080件,佔比為22.63%;終結執行的有1816件,佔比為19.76%;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有1754件,佔比為19.09%。


(九)案件標的額:建設工程合同案件都因為多少錢打官司?打官司值得嗎?

表一:Alpha案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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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威科先行案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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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建設工程合同案件都因為多少錢打官司?

答:通過兩大案例庫數據體現,總體標的額在50萬以下的案件數量最多,佔比約定57%—60%;其中,通過Alpha案例庫數據對標的額的可視化分析可以看到,標的額為50萬元以下的案件數量最多,有6468件,100萬元至500萬元的案件有2170件,50萬元至100萬元的案件有1283件,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案件有428件,1千萬元至2千萬元的案件有260件。


(十)審理期限:建設工程合同案件法院多長時間能判決?

表一:Alpha案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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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威科先行案例庫


問:建設工程合同案件法院多長時間能判決?

答:通過兩大數據庫體現,大部分建設工程案件在30天—90天內可以審理完畢,但有1.9%—5.86%的案件審理期限在一年以上。其中通過Alpha案例庫對審理期限的可視化分析可以看到,當前條件下的審理時間更多處在31-90天的區間內,平均時間為116天。

(十一)審理法院:吉林省哪個法院辦的建設工程案件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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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吉林省哪個法院辦的建設工程案件多?

答:通過Alpha案例庫數據可視化分析可以體現,審理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由多至少的法院分別為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吉林省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延吉市人民法院、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

(十二)辦案法官:吉林省法官辦理建設工程案件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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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吉林省法官辦理建設工程案件排行榜

答:通過Alpha案例庫數據可視化分析可以體現,審理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最多的法官分別為:

1、 蔣振華 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

2、 周翠翠 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

3、 張東宇 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

4、 黃晶 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

5、 張新華 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

(十三)當事人:吉林省建設工程糾紛案件涉及最多的都有誰?

· 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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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Alpha案例庫數據對當事人的可視化分析可以看到,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當前案件中涉案最多次的當事人分別是:吉林新魯班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江河創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劉載望。

· 攻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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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Alpha案例庫數據對攻方當事人的可視化分析可以看到,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當前案件中擔任原告、上訴人等角色最多次的當事人分別是:江河創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新魯班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吉林省瑞鑫園林綠化有限公司。

· 守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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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Alpha案例庫數據對守方當事人的可視化分析可以看到,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當前案件中擔任被告、被上訴人等角色最多次的當事人分別是:吉林省源溪置業有限公司、吉林省嘉利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長春市綠園區城西鎮大營子村委會。

(十四)高頻法條

通過Alpha案例庫數據此處統計了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中所有被援引的高頻法條,其中,高頻實體法條見下表:(內容見附件)


高頻程序法條見下表:

附 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修正)》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五條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五十四條 裁定適用於下列範圍:

(一)不予受理;

(二)對管轄權有異議的;

(三)駁回起訴;

(四)保全和先予執行;

(五)准許或者不准許撤訴;

(六)中止或者終結訴訟;

(七)補正判決書中的筆誤;

(八)中止或者終結執行;

(九)撤銷或者不予執行仲裁裁決;

(十)不予執行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決的事項。

對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裁定,可以上訴。

裁定書應當寫明裁定結果和作出該裁定的理由。裁定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口頭裁定的,記入筆錄。

第一百七十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第二百零四條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因當事人申請裁定再審的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審理,但當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定選擇向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再審的案件,由本院再審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審,也可以交原審人民法院再審。

第二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第二百二十七條 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百五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第二百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

(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三)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

(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

(五)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八條【依合同履行義務原則】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第四十四條【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十二條【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八條【合同無效或被撤銷的法律後果】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六十條【嚴格履行與誠實信用】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一百零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九條 【金錢債務的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第二百六十九條 【定義】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第二百八十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2修正)》

第二百五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認定無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築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

(二)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的;

(三)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

第二條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

第十三條 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後,又以使用部分質量不符合約定為由主張權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應當在建設工程的合理使用壽命內對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質量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七條 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第十八條 利息從應付工程價款之日計付。當事人對付款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下列時間視為應付款時間:

(一)建設工程已實際交付的,為交付之日;

(二)建設工程沒有交付的,為提交竣工結算文件之日;

(三)建設工程未交付,工程價款也未結算的,為當事人起訴之日。

第二十六條 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範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九十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應當提供證據加以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後果。

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訴狀時,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且不屬於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情形的,應當登記立案;對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接收起訴材料,並出具註明收到日期的書面憑證。

需要補充必要相關材料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在補齊相關材料後,應當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立案後發現不符合起訴條件或者屬於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情形的,裁定駁回起訴。

第三百九十五條 當事人主張的再審事由成立,且符合民事訴訟法和本解釋規定的申請再審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再審。

當事人主張的再審事由不成立,或者當事人申請再審超過法定申請再審期限、超出法定再審事由範圍等不符合民事訴訟法和本解釋規定的申請再審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駁回再審申請。

第五百一十九條 經過財產調查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在申請執行人簽字確認或者執行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並經院長批准後,可以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依照前款規定終結執行後,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再次申請不受申請執行時效期間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複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 對案外人提出的排除執行異議,人民法院應當審查下列內容:

(一)案外人是否系權利人;

(二)該權利的合法性與真實性;

(三)該權利能否排除執行。

第二十八條 金錢債權執行中,買受人對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提出異議,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權利能夠排除執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簽訂合法有效的書面買賣合同;

(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佔有該不動產;

(三)已支付全部價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部分價款且將剩餘價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執行;

(四)非因買受人自身原因未辦理過戶登記。

第二十九條 金錢債權執行中,買受人對登記在被執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名下的商品房提出異議,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權利能夠排除執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簽訂合法有效的書面買賣合同;

(二)所購商品房系用於居住且買受人名下無其他用於居住的房屋;

(三)已支付的價款超過合同約定總價款的百分之五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2008整理版)》

第二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

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嚴格規範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規定(試行)〉的通知》

第七條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終結本次執行程序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提出執行異議。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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