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未成年女兒的鮑某明一家為何只想澄清受害者不是其養女

鮑某明性侵養女消息一經曝出,引起網友極大的憤慨。其性侵養女小敏(化名)的細節更是令人法指。這位山東傑瑞集團的副總裁2015年12月31日起開始了對14的養女性侵,直到2019年10月在小敏的再次報警下,犯罪嫌疑人鮑某明才被立安案偵查。據悉此前(2019年4月)小敏因"養父"強暴毆打報警,警方撤案處理後小敏曾多次嘗試輕生。

性侵未成年女兒的鮑某明一家為何只想澄清受害者不是其養女

奇怪的是,事發後鮑某明並沒有正面否認性侵之事,只是含糊其辭,鮑某明原話是是:“事情並不是像她(小敏)說的那樣,事情說起來話長,但我和她從來沒有以“養父女”的關係相處”。其姐姐也在媒體上稱鮑某明和小敏不是養父女關係。

養父女關係真的那麼重要嗎?為什麼鮑家人一直強調這個呢?而不去否讓性侵事實呢?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以強姦論,從重處罰,最高可判死刑。


性侵未成年女兒的鮑某明一家為何只想澄清受害者不是其養女


女孩滿不滿14歲成了關鍵點,深知法律的鮑某明(據中興通訊2019年年底報告中提到鮑某明具有中國律師資格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師資格。)選擇了小敏14歲的時候進行了對小敏的性侵,這樣即使事情暴露被抓、被判刑也不會是死刑。而如今小敏已經成年,否定他和小敏是“養父女”關係,不但可以減輕人們對其道德上的審判,更重要的不是養父女關係就不存在利用特殊身份脅迫小敏和其發生關係,讓其可以完美逃脫法律的制裁!


性侵未成年女兒的鮑某明一家為何只想澄清受害者不是其養女


4月11日小敏通過媒體發聲,小敏說從事發到現在鮑某明從來沒有對她說一聲對不起,希望警察叔叔公正處理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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