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訴訟丨維護烈士尊嚴,我們在行動!

為慶祝新中國成立70週年,營造濃厚的愛國主義氛圍,在9月30日烈士紀念日前夕,我院民事行政檢察科對市烈士紀念園進行實地調查走訪,以維護烈士紀念園應有的莊嚴、肅穆、清淨環境和氛圍。

就市烈士紀念園的保護和管理問題,我院第一時間在公益訴訟領域進行立案調查,查明:位於梅菉街道解放北路11號的烈士紀念園是我市最重要的烈士紀念設施,是我市民眾瞻仰和緬懷烈士的最重要場所,是我市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弘揚和承傳烈士精神的重要基地。但該烈士紀念園現尚未劃定明確的保護範圍,未得到充分保護和較好管理。烈士紀念園墓碑周圍、甚至碑身雜草叢生,墓碑、墓庭等處空瓶、果皮、菸頭、紙屑等雜物隨處可見。紀念園相鄰的人民醫院辦公大樓靠近陵園側的牆體遍佈較多青苔和雜草,間接影響陵園的總體環境。另外,烈士紀念園管理所在上班時間無人到位,令紀念園疏於管理,屬於行政不作為。前述情形導致烈士紀念園應有的莊嚴、肅穆、清淨環境和氛圍受損,有損烈士尊嚴,不利於培養民眾國家民族情懷。

公益诉讼丨维护烈士尊严,我们在行动!
公益诉讼丨维护烈士尊严,我们在行动!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國家和人民永遠尊崇、銘記英雄烈士為國家、人民和民族作出的犧牲和貢獻,國家按照有關規定修建烈士紀念設施褒揚和紀念烈士,應當確定烈士紀念設施的保護單位和劃定保護範圍,應當保持烈士紀念設施莊嚴、肅穆、清淨的環境和氛圍,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在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範圍內從事有損紀念英雄烈士環境和氛圍的活動,不得侵佔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範圍內的土地和設施,不得破壞、汙損英雄烈士紀念設施。

當前,市退役軍人事務管理局作為負責我市烈士褒揚工作的部門,應依法履責加強對烈士紀念設施的管理和保護工作。

我院就市烈士紀念園存在的汙損問題,於2019年9月4日向市退役軍人事務管理局發出檢察建議1、依法履行職責,加強對烈士紀念園的保護和管理,定期清理園內及周邊 建築物的雜物,保持烈士紀念園莊嚴、肅穆、清淨的環境和氛圍。2、強化烈士紀念園管理所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建立健全工作人員當班、值班制度。

市退役軍人事務管理局收到我院檢察建議後,立即成立吳川市烈士紀念園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確整改任務,細化分解整改事項,落實整改責任。經我院在2019年9月27日到烈士紀念園進行現場驗收,認定退役軍人事務管理局的本次整改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基本恢復了烈士紀念園的莊嚴、肅穆、清淨環境和氛圍。

整改前後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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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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