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關係你我!——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積極開展2020年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宣傳活動

2020年4月15日是第5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活動主題為“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保障”。為提高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增強防範和抵禦安全風險能力,結合疫情防控工作,4月9日開始,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在全局開展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宣傳活動。

國家安全,關係你我!——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積極開展2020年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宣傳活動

市經信局通過辦公樓張貼海報、內部網站設置宣傳欄目、幹部學習群轉發中國普法微信公眾號有獎知識競答活動等活動,積極在局內營造普法氛圍,開展宣傳學習活動。此外,市經信局還堅持網上網下宣傳相結合,鼓勵局幹部職工利用微信公眾號、抖音等新媒體平臺深入學習和宣傳《國家安全法》《網絡安全法》等法律知識,營造網絡普法氛圍,提高國家安全教育宣傳的影響力和傳播力。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這些知識你應該知道

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新的國家安全法,將每年4月15日定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什麼是國家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條規定: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國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2014年4月15日,習近平在主持召開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時提出,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走出一條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在這次會議上,習近平首次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並首次系統提出“11種安全”。

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規定:本法所稱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是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的,或者境內組織、個人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的下列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行為:

(一)陰謀顛覆政府,分裂國家,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二)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三)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的;

(四)策動、勾引、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叛變的;

(五)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其他破壞活動的。


以上這些行為,

國家不僅會依法懲治,

還要防範和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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