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快從重從嚴,安環消防領域這些違法行為被嚴厲查處!

自5月1日全市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暨專項百日嚴打整治行動啟動以來,各區鎮、各部門按照“從快查處、從重處罰、從嚴追責”的原則,重拳出擊、鐵腕嚴打,從快查處了一批安全、環保、消防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行政、刑事責任。為形成“處理一起、震懾一片、警醒一方”的效應,現將近期查處的部分典型案件曝光如下:


典型案例一

周市一企業擅自恢復生產被立案查處

5月10日晚,市應急管理局檢查組來到周市鎮開展安全生產集中夜查。執法人員在周市鎮的宗鴻電子科技(崑山)有限公司檢查時發現,在已被責令停產的壓鑄及拋光打磨車間內,拋光打磨機械、壓鑄機械等設備仍處於通電狀態,且天然氣熔爐處於高溫狀態,並發現地面有熔融的金屬液體以及當天的壓鑄工段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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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該企業為逃避安全檢查,緊急通知員工關燈撤離,黑暗中部分員工躲藏在金屬廢棄物、工作機臺旁,慌亂中,熔融的金屬液體被隨意丟棄在地面,金屬廢料存放車間還出現正在進行切屑液滲濾,存在嚴重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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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在此宗鴻電子科技(崑山)有限公司由於不具備鋁鎂合金拋光打磨的安全生產條件,4月4日,周市鎮綜合執法局執法人員明確告知其不得從事鋁鎂合金拋光打磨作業。4月11日,周市鎮綜合執法局執法人員發現該企業拒不執行停產停工指令,遂要求其立即進行全廠性停產整頓。該企業在明知違法的情況下,不顧安全監管監察部門依法下達的停產停工指令,在安全風險不可控制的情況下仍擅自從事鋁鎂合金拋光打磨作業,甚至在面對執法人員突擊檢查時,仍不覺醒,試圖逃避,行為極其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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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宗鴻電子擅自恢復生產的違法行為,執法人員責令其立即停止生產,固定證據,並移交至周市鎮綜合執法局對其立案查處,依法嚴肅處理。


典型案例二

偽造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企業法人已被警方控制

5月8日,市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監察大隊一中隊執法隊員在對開發區某公司進行安全檢查時,發現該公司使用化學品助焊劑用於生產,據交代,該物料是該公司從崑山太魯閣電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處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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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隊員經初步判定該物料屬於危險化學品,便讓相關採購人員出具了由崑山太魯閣電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複印件)。後經執法隊員與市應急管理局行政服務科聯繫發現,在《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備案系統中並未查詢到崑山太魯閣電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領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相關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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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執法隊員前往崑山太魯閣電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實際經營場所,對其法定代表人夏某進行初步詢問,夏某承認其公司未領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所出具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複印件為該公司自行偽造編制。該公司的上述行為,涉嫌非法經營危險化學品,偽造、使用偽造《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在明確該公司的違法犯罪事實後,市應急管理局執法隊員第一時間將該案移送至公安機關,現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已被公安機關控制,後續調查正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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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三

非法買賣柴油,嫌疑人被頂格處罰

5月5日晚,陸家鎮工作人員在夜查時發現陸家鎮金陽路邊一中型罐式危險品車正違法為貨車加柴油。現場調查發現,駕駛員李某某因涉嫌無證駕駛,被崑山市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7日並處罰金2000元的處罰

因該違法涉及非法買賣成品油,根據崑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昆政辦發〔2019〕21號)《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崑山市成品油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的相關要求,陸家鎮成立專項查處小組,由派出所、市場監管分局、交管所、安全辦等部門抽調專人,根據各自職能繼續深挖案件進行調查。後經對其所出售的柴油進行檢測,發現李某某所售柴油閃點低於60度,屬危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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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李某某因涉嫌非法買賣危險物質,被崑山市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同時經查,該車輛駕駛員李某某未取得危險貨物運輸駕駛人員從業資格駕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交通運輸部門將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對當事人按上限實施頂格處罰,相關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典型案例四

非法儲存危險物質,嫌疑人被拘留14日

5月2日,巴城派出所接線索舉報,在S48高速公路查獲一人駕駛麵包車運送汽油。經查,嫌疑人吳永根使用麵包車非法儲存、運輸汽油兩桶,涉嫌非法儲存危險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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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巴城派出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對吳永根作出行政拘留14日的處罰。


精準打擊、集中攻堅、嚴管重罰!

決不放過一個盲點

決不容忍一個漏洞

決不遺留一個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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