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銀行一日收多張罰單,相關責任人被處分

記者 | 明超瓊

4月10日,滄州銀保監分局公開了關於滄州銀行的多份罰單。

罰單顯示,滄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負責人劉澤存在多項違法違規行為,包括:重大關聯交易未審批、未報告;對貸款擔保人管理不到位;貸款受託支付對象審查不嚴;個人汽車消費貸款管理不規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滄州銀保監分局對其罰款30萬元,並責令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

滄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獻縣支行及其主要負責人胡玉鵬存在貸款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貸款“三查”不嚴的違法違規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滄州銀保監分局對其做出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