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檢察:釋法說理引導當事人服判息訴

通化檢察:釋法說理引導當事人服判息訴

4月14日,通化市檢察院第五檢察部(行政檢察部)對經審查決定不予支持監督申請的孫某申請監督一案,在向申請人孫某送達不支持監督申請決定書的同時,向其解釋案件適用法律和不支持監督申請理由,引導當事人服判息訴,收到良好效果。

通化檢察:釋法說理引導當事人服判息訴

通化檢察:釋法說理引導當事人服判息訴

長期以來,如何化解行政申訴案件中不支持監督申請決定做出之後的信訪矛盾,成為困擾檢察機關行政檢察部門的一個重要的難題。

《行政訴訟法》賦予了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能,行政案件的申請人也將檢察機關作為尋求救濟的最後一個希望。然而,在案件辦理過程中,部分申請監督案件由於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監督申請難以被檢察機關支持。為有效化解不支持監督申請案件的信訪矛盾,通化市檢察院

採取書面說理和當面釋法相結合的方式,向申請人說明案件不符合監督的理由,引導申請人正確看待法院生效裁判。對申請人提出的其他法律訴求,及時告知相關法律規定和解決途徑。本院的釋法說理工作均獲得申請人的理解和認可,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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