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城市立法禁止食用貓狗肉!深圳珠海經濟特區率先垂範引關注

3月31日,深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以白名單的形式明確規定:禁止食用貓狗。由此成為中國大陸第一個禁止食用貓狗肉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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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深圳立法禁止食用貓狗肉之後半月,4月14日,珠海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珠海經濟特區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新聞發佈會,以“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為目標,對禁食範圍、可食範圍以及以食用為目的的非法獵捕、交易、運輸野生動物等相關行為進行規範。因“貓、狗沒有列入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也無法取得檢疫檢驗手續,因此貓、狗禁止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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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隨深圳,珠海成為中國大陸第二個禁止食用貓狗肉的城市。

深圳、珠海禁止食用貓狗肉條例均於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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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食用伴侶動物是人類文明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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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香港1997年制訂的《貓狗條例》規定,任何人不得屠宰貓或狗作為食物,也不準使用狗肉和貓肉作為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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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臺灣於2017年4月11日通過法案,對虐殺動物者加重刑罰,違者最高可判兩年有期徒刑或拘押,最高可罰200萬臺幣;同時明確禁止吃貓或狗肉,違者最高可罰25萬臺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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