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如何開具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個人所得稅(文書式)調整為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5號):“三、納稅人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手機APP申請開具本人的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也可到辦稅服務廳申請開具。

四、納稅人可以委託他人持下列證件和資料到辦稅服務廳代為開具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

(一)委託人及受託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