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觸性皮炎病因、臨床表現和治療

接觸性皮炎是指皮膚或粘膜單次或多次接觸外源性物質後,在接觸部位甚至接觸以外的部位發生急性或慢性炎症性反應。

接觸性皮炎病因、臨床表現和治療

【病因】 能引起接觸性皮炎的物質很多,按性質主要分為動物性、植物性和化學性三大類;根據其致病原因,又可分為原發性刺激物和接觸性致敏物兩大類,前者產生原發性刺激性反應,後者引起變態反應性炎症,但有時很難區分二者與所致疾病的關係,如有些物質在低濃度時可為致敏物,引起變態反應性接觸性皮炎,高濃度時則成為刺激物或毒性物質,引起刺激性接觸性皮炎。

1.動物性 大部分由動物毒素或昆蟲毒毛引起,前者如蚤、蝨、蚊、臭蟲、蜂類及水母等,後者如桑毛蟲和松毛蟲等,另外動物皮毛也可引起本病。

2.植物性 某些植物的葉、莖、花、果等或其產物可引起接觸性皮炎,常見者有漆樹、蕁麻、除蟲菊、銀杏、補骨脂和貓眼草等。

3.化學性 這是接觸性皮炎的主要病因,多屬於變態反應性,少數屬於原發刺激性。化學性物質種類繁多。

【發病機制】 接觸性皮炎的發病機制可分為兩大類,即原發刺激性和變態反應性:

1.原發刺激性接觸性皮炎 引起此類皮炎的物質多為刺激物,其本身具有強烈的刺激性或毒性,可以直接損害皮膚粘膜,任何人在接觸該物質後均可發生皮炎,皮炎的輕重和發病快慢與刺激物的性質、濃度和接觸時間長短等有關。接觸刺激性很強或濃度、毒性較高的刺激物如強酸、強鹼等化學物質後,可引起皮膚或粘膜的蛋白變性、壞死,在很短時間內即可致病引起急性皮炎;而弱刺激性物質,則需長時間多次接觸後因累積性刺激作用而發病,多引起慢性皮炎。其發生還與個體年齡、性別、接觸的部位以及有無皮膚疾病和環境因素等有關,如經常接觸肥皂、有機溶劑等所引起的慢性皮炎,有人稱之為累積性原發刺激性皮炎,家庭婦女的手部皮炎多屬於此類。

2.變態反應性接觸性皮炎 指接觸物為致敏因子,其本身無刺激性或毒性,大多數人接觸後不發病,只在少數人接觸該物質後發生皮膚炎症性反應。皮炎的發生及炎症反應的輕重與個體的易感性以及接觸物的致敏性有關,後者最為重要。此類物質多為低分子量(<500~1 000)化合物,屬半抗原,本身無抗原性,必須與載體蛋白結合後才具抗原性或致敏性,載體蛋白多為表皮細胞膜蛋白;致敏物的抗原性取決於抗原決定簇的性質、半抗原與載體蛋白的結合類型、軛合物的終末三維構型等。發病機制屬於Ⅳ型變態反應。

接觸性皮炎病因、臨床表現和治療

【臨床表現】 接觸性皮炎的表現除皮損境界與接觸物大體一致外,一般無明顯的特異性,根據接觸物的性質、濃度、接觸方式以及個體反應性不同,皮損形態、範圍及嚴重程度也不相同。

1.急性型 皮損為紅斑、水皰、壞死或潰瘍,病情的嚴重程度與刺激物的性質、濃度、接觸部位、接觸時間長短及局部處理有關。

2.慢性累積型 出現皮膚紅腫、燒灼感、丘疹、水皰、滲液、結痂和苔蘚樣變;因表皮屏障作用已減弱,皮膚易被激惹,以後稍接觸某些弱刺激物如肥皂和洗滌劑等,皮損即易加重或復發。

接觸性皮炎病因、臨床表現和治療

【預防與治療】 接觸性皮炎的治療原則是尋找並去除接觸物,積極對症處理。

1.一般治療 尋找致病原因並去除後再給以適當的處理,本病可迅速痊癒。少數患者原因不明,應仔細詢問病史,病情好轉後作斑貼試驗以明確病因;應儘量避免再次接觸已知變應原,不宜直接接觸高濃度的任何藥品或化學物質,慎用易致敏的外用藥;如不慎接觸後,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接觸物(濃硫酸除外),儘可能減少殘留於皮損上的致敏原;避免應用刺激性治療方法(如熱水燙、肥皂洗等),外用藥物也不宜用含刺激性的成分,如水楊酸和維A酸等。

2.局部治療 根據外用藥使用原則進行選擇。

(1)急性期:輕度紅腫,有丘疹、水皰而無滲液時用爐甘石洗劑外用;有明顯滲出時可用3%硼酸液溼敷,皮損有感染時可用1:5 000高錳酸鉀溶液作冷溼敷;急性皮炎滲液不多時可外用氧化鋅油。

(2)亞急性期:有少量滲出時用溼敷劑或糖皮質激素糊劑、氧化鋅油;無滲液時可選用硼酸氧化鋅糊劑或選用糖皮質激素霜劑;有感染時加用抗生素軟膏。

(3)慢性期:選用軟膏、硬膏、糊膏或塗膜劑。

3.全身治療 以止癢、脫敏為主,視病情輕重,給予內服抗組胺藥物、維生素C、鈣劑等;對於少數嚴重且皮損泛發的患者可短期應用糖皮質激素;有併發感染者則加用抗生素類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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