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新型城鎮化,城市更新,落戶限制等通知

4月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了《關於印發<2020年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的通知》(下稱:《通知》)。

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撐,《通知》要求,加快實施以促進人的城鎮化為核心、提高質量為導向的新型城鎮化戰略,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質量,增強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綜合承載、資源優化配置能力,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建設,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實現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目標和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圓滿收官。

《通知》內容主要涉及“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質量”、“優化城鎮化空間格局”、“提升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加快推進城鄉融合發展”等四個方面。

“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質量”方面,《通知》指出,督促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戶限制,推動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基本取消重點人群落戶限制,促進農業轉移人口等非戶籍人口在城市便捷落戶,推動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未落戶常住人口,加大“人地錢掛鉤”配套政策的激勵力度。

其中,《通知》提及,推動Ⅰ型大城市探索進城常住的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應落盡落。鼓勵有條件的Ⅰ型大城市全面取消落戶限制、超大特大城市取消郊區新區落戶限制。

“優化城鎮化空間格局”方面,《通知》明確,加快發展重點城市群,編製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規劃綱要,大力推進都市圈同城化建設,提升中心城市能級和核心競爭力,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建設,規範發展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推進邊境地區新型城鎮化建設,推進大型搬遷安置區新型城鎮化建設,優化行政區劃設置。

其中,《通知》提及,強化底線約束,嚴格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嚴防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嚴控“房地產化”傾向,進一步深化淘汰整改。強化政策激勵,加強用地和財政建設性資金保障,鼓勵省級政府通過下達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設立省級專項資金等方式擇優支持,在有條件區域培育一批示範性的精品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

“提升城市綜合承載能力”方面,《通知》指出,加快推進城市更新,改造一批老舊小區,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引導發展社區便民服務。改造一批老舊廠區,通過活化利用工業遺產和發展工業旅遊等方式,將“工業鏽帶”改造為“生活秀帶”、雙創空間、新型產業空間和文化旅遊場地。

改造一批老舊街區,引導商業步行街、文化街、古城古街打造市民消費升級載體,因地制宜發展新型文旅商業消費聚集區。改造一批城中村,探索在政府引導下工商資本與農民集體合作共贏模式。開展城市更新改造試點,提升城市品質和人居環境質量。

同時,《通知》提及,改革建設用地計劃管理方式。推動建設用地資源向中心城市和重點城市群傾斜。鼓勵盤活低效存量建設用地,控制人均城市建設用地面積。

修改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並完善配套制度,分步實現城鄉建設用地指標使用更多由省級政府負責,將由國務院行使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權以及永久基本農田、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35公頃、其他土地超過70公頃的土地徵收審批權,授權省級政府或委託試點地區的省級政府實施。探索建立全國性的建設用地、補充耕地指標跨區域交易機制。

此外,“加快推進城鄉融合發展”方面,《通知》指出,全面推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直接入市,出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指導意見。允許農民集體妥善處理產權和補償關係後,依法收回農民自願退出的閒置宅基地、廢棄的集體公益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按照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經營性用途入市。啟動新一輪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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