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福仁、韓建國、孫東、齊桂富尋釁滋事案一審判決

近日,由開發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福仁、韓建國、孫東、齊桂富尋釁滋事案一審宣判。一、被告人張福仁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二、被告人韓建國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三、被告人孫東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四、被告人齊桂富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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