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布丨國家稅務總局: 1月後納稅人發生的逾期申報記錄,2021年才影響其納稅信用評價

中國網4月22日訊(記者 趙曉雯)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今日就發揮“銀稅互動”作用助力小微企業復工復產工作情況舉行發佈會,有記者就“受疫情影響逾期申報或逾期繳稅,是否會影響‘銀稅互動貸款’”進行提問,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副司長、一級巡視員韓國榮表示,稅務總局已經明確,對於受疫情影響逾期申報或逾期報送相關材料的納稅人可免於行政處罰,相關記錄也不納入納稅信用評價。因此,不會影響到納稅人享受“銀稅互動”貸款紅利。

韓國榮介紹,為緩解納稅人資金壓力,稅務總局已連續4次延長納稅申報期限,允許有困難企業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和延期繳納稅款。據統計,今年2月以來,全國共為12.1萬戶納稅人辦理了延期申報,為5.1萬戶納稅人辦理了延期繳納稅款。

韓國榮提醒,按照納稅信用評價制度,今年1月之後納稅人發生的逾期申報記錄,要到2021年才對其納稅信用評價產生影響。疫情解除後,稅務機關會主動提醒納稅人,核實納稅記錄,有問題及時調整。此外,納稅人在2021年發佈新的信用評價結果前,如果沒有及時核實調整,還可以在明年年底前向稅務機關提出納稅信用的複評申請,消除疫情對納稅信用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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