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氏族真實存在嗎?


上世紀20年代開始,以顧頡剛為代表的古史辨派學者對古史系統進行了辨偽考證,顧氏提出了“層累的古史觀”學說,認為“共和元年”(公元前841年)是中國確切紀年的開始,在此之前的歷史,都是後人附加上去的。春秋戰國以後,年代越遠,古史的時間就越長。但20世紀以來的現代考古成果,特別是殷墟(Yin Ruin)的發現,證明史書中的商朝是確實存在的,從而一定程度上否定了古史辨派的歷史觀點。對於《史記•五帝本紀》的歷史真實度問題,李學勤先生2005年4月19日在《光明日報》上撰文指出,早在1925年,王國維先生在《古史新證》中認為所有的傳說裡面一定存有史實的素地。通過多方論證,李學勤先生認為,黃帝傳說也是歷史的一部分,司馬遷在作《史記》時,根據古代正式的文獻,以高度的技巧和科學的精神寫出了《五帝本紀》[1](P393)。在討論上古的農業生產活動的歷史記載之前,我們有必要對此進行必要的說明。事實上,從世界範圍內的現代考古成果來看,我們通常說中國歷史上下五千年,也就是一萬年左右的歷史時期,是完全客觀的歷史認識。


黃帝氏族真實存在嗎?

黃帝


一、野生稻馴化與栽培的最早文獻記載及華夏先民的“五種”

以色列學者尤瓦爾•赫拉利(Yuval Noah Harari)在《人類簡史》(A Brief History of Humankind)第二部分農業革命中指出,人類曾有長達250萬年的時間靠採集與狩獵為生,在大約1萬年前開始投入全部精力操縱著幾種動植物的生命。在公元前9500年到公元前3500年間馴化了這幾種植物:小麥、稻米、玉米、馬鈴薯、小米和大麥。在過去2000年間,人類並沒有馴化什麼特別值得一提的動植物[2](P75)。赫拉利指出,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很簡單:大部分的動植物其實無法馴化。我們遠古祖先所狩獵採集的成千上萬種物種中,適合農牧的只有極少數幾種。這幾種物種只生長在特定的地方,而這些地方也正是農業革命的起源地。在漫長的遠古人類由採集向穩定的農耕生活演變的過程中,野生稻和野生小麥廣泛分佈在全球傳統農業區。《史記•夏本紀》記載了在舜時,命大禹“開九州,通九道,陂九澤,度九山。令益予眾庶稻,可種卑溼[3](P38)。”這種稱為“庶稻”的水稻可以種在地勢低窪和溼潤的地方,說明先民們熟悉水稻的生長特性。水稻在大河平原低溼窪地生長,人們收穫稻種,春天的時候再用稻種撒播在適宜生長的低溼地區,到秋天收穫,以此來獲得更多的糧食供給。考古發掘表明,中原大地上,多個地區發現了先民種植水稻的物證。比如江西萬年的水稻種植,據科學測定,時間可以追溯到13000年前。

《史記•五帝本紀》:“軒轅之時,神農氏世衰。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農氏弗能徵。……軒轅乃修德振兵,治五氣,蓺五種,撫萬民,度四方,……而諸侯鹹尊軒轅為天子,代神農氏,是為黃帝。[3](P3)”宋代裴駰集解(筆者注:《史記》三家注是指宋代裴駰集解,唐司馬貞索隱,唐張守節正義。中華書局簡體字本前四史《史記》即以三家注為註釋。)雲:“蓺,樹也。詩云‘蓺之荏菽’。《周禮》曰‘谷宜五種’。鄭玄曰‘五種,黍、稷、菽、麥、稻也’。”這說明華夏先民主要馴化栽培的糧食作物是黍、稷、菽、麥、稻五種。


二、從主要農作物的馴化栽培中獲得的“農時”觀念

《史記•五帝本紀》記載黃帝“東至於海,登丸山,及岱宗。西至於空桐,登雞頭。南至於江,登熊、湘。北逐葷粥,合符釜山,而邑於涿鹿之阿。……時播百穀草木,淳化鳥獸蟲蛾,旁羅日月星辰水波土石金玉,勞勤心力耳目,節用水火材物。有土德之瑞,故號黃帝[3](P5)。”集解註釋“時播百穀草木”之“時”,“時,是也。”意思是按照百穀草木生長的正確時節。正義疏通這句文意則說“言順四時之所宜而布種百穀草木也。”索隱解釋“淳化鳥獸蟲蛾”之“蛾”,“蛾一作豸,言淳化廣被及之。”正義引《爾雅》:“有足曰蟲,無足曰豸。”正義解釋“節用水火材物”一句:言黃帝教民,江湖陂澤山林原隰皆收採禁捕以時,用之有節,令得其利也。

黃帝的統治範圍包括黃河的大部分流域,長江流域的一部分也在其統治範圍內。先民從“黍、稷、菽、麥、稻”的馴化栽培中懂得了季節時令的重要,“時”本作“蒔”,從字形就能夠看出來,這是指草木的準確生長時間。萬物生長遵循一定的時間規律,特別象先民所馴化栽培的五種主要糧食作物,它們都是一年生草本植物,從種子發芽到結實,有一定的週期。《史記》在記載顓頊帝時,提到“帝顓頊高陽者,黃帝之孫而昌意之子也。……養材以任地,載時以象天,依鬼神以制義[3](P9)。”索隱解釋“養材以任地”,“言能養材物以任地。《大戴禮》作‘養財’。”解釋“載時以象天”“言行四時以象天。《大戴禮》作‘履時以象天’。履亦踐而行也。”這段話強調了先民按照天地運行規律,結合農作物的生長時間週期來踐行他們的農業生產活動。

到了帝堯時,已經開始派遣專門的人員對天時曆法進行準確的觀測,形成科學認識。“帝堯者,放勳。……乃命羲、和,敬順昊天,數法日月星辰,敬授民時。……歲三百六十六日,以閏月正四時[3](P13)。”羲、和為堯時掌天地曆法之官,以歷數之法觀察日月星辰之規律,以敬授人時。正義引《尚書考靈耀》雲:“主春者,張昏中,可以種稷。主夏者,火昏中,可以種黍菽。主秋者,虛昏中,可以種麥。主冬者,昴昏中,可以收斂也。”

三、以農業生產為中心,形成層級型的社會結構

正如《人類簡史》在“農業革命”中所描述的那樣,在馴化了水稻和小麥等農作物的同時,人們也被禁錮在土地上從事農業生產和勞作。古代部落的人們守著土地而生存,為了爭奪土地進行戰爭、搶掠、征服,由此建構了層級型的社會結構,這種社會結構的建構持續了幾千年的時間。上古時期的氏族統治,離不開一定的經濟基礎。這個經濟基礎就是要有足夠的食物,以維持部落人口的生存和發展。

雖然現存的對於我國上古時期歷史面貌的記載不多,但從《史記•五帝本紀》的記載中,仍然可以管窺到,上古時期,黃帝氏族已經建立了嚴密的統治秩序和政治結構。《史記》記載黃帝“修德振兵,治五氣,蓺五種,撫萬民,度四方。”“修德振兵”是為了“威震內外”,保護統治區的部族的土地安全、生產安全和生存安全。為了達到統治的穩定性和安全性,需要具備相應的財力基礎。除了人工栽培五種主要糧食作物獲得穩定的糧食供給,對於自然界的各種資源,均需要統治階級加強管理。《史記•五帝本紀》對每個帝王都記載了他們的管理措施。如黃帝要求對江湖陂澤山林原隰皆收採禁捕以時,用之有節,令得其利。“帝嚳高辛者,黃帝之曾孫也。……普施利物,不於其身。……取地之財而節用之,撫教萬民而利誨之[3](P11)。”“取地之財”說明先民知道土地是生存的依賴,從而要節用其財。又教導人民尊重自然,順應自然,這樣才能獲得持續的利益。這充分說明先民的部落政治是以農業為基礎。

為了進行更好的管理,勢必需要在管理手段上進行分工。到舜時,形成以大禹為首的管理骨幹,並且要對他們的工作進行考核,論功行賞。“舜曰:‘嗟!女二十有二人,敬哉,惟時(蒔)相天事。’三歲一考功,三考絀陟,遠近從功咸興[3](P30)。”正義解釋“惟時相天事”:“相,視也。舜命二十二人各敬行其職,惟在順時,視天所宜而行事也。”“此二十二人鹹成厥功:……益主虞,山澤闢;棄主稷,百穀時茂。……唯禹之功為大,披九山,通九澤,決九河,定九州,各以其職來貢,不失厥宜[3](P32)。”大禹通過治水,將統治版圖內的山川河流,物產情況都摸清楚了,形成了“九州”的行政區劃,大體上形成了中華文明的主要版圖。《尚書•夏書》第一篇是《禹貢》,詳細記載了大禹別九州,隨山浚川,任土作貢的歷史。大禹能當上帝王,正是因為他對以農業為中心的政治統治所貢獻的功績。

四、禪讓制:嫡長繼承製之前統治階級內部的選賢制度

對《史記》記載的夏代以前的歷史系統進行梳理之後,我們發現了個有趣的現象,即夏代以前主要是兩個主要的統治氏族:神農氏族和黃帝氏族。從黃帝到夏禹,他們是同一個氏族,只不過這個過程中,最高權力的交接和更替並無明確的規定,而是在內部進行選賢用能。到了夏禹,其子啟繼承父位,從而改變了之前的權力更替模式,從“共天下”變成了“家天下”。而從周朝以後,皇位的繼承採取了嫡長子繼承製。

《史記》記載的五帝的時間跨度來看,從黃帝到大禹建立夏後國,其中世系迭代的時間並不很長。在《史記》夏本紀開篇就記載:“夏禹,名曰文命。禹之父曰鯀,鯀之父曰帝顓頊,顓頊之父曰昌意,昌意之父曰黃帝[3](P37)。”可以看出,從黃帝到夏禹,其間只經歷了四代。以每代帝王在位30年計算,則從黃帝到大禹建立夏後國,時間不足200年,這似乎與上古漫長的發展演變歷程不符。因此索隱引班固《漢書•律曆志》“顓頊五代而生鯀”並作案語云:“鯀即仕堯,與舜代系殊懸,舜即顓頊六代孫,則鯀非是顓頊之子。蓋班氏之言近得其實。”舜是顓頊的六代孫,根據《史記》記載“自黃帝至舜、禹,皆同姓而異其國號,以章明德。”那麼,從黃帝到舜、禹,可以認為,這是一個比較穩定的氏族統治時期。

《史記》記載黃帝有二十五子,其得姓者十四人。索隱言黃帝有四個妃子。黃帝正妃嫘祖生二子,其一名玄囂,其一名昌意。他們一個“降居江水”,一個“降居若水”,索隱言“江水、若水均在蜀地,即所封國也[3](P9)。”而黃帝本人是生於魯(今山東)的壽丘,長大後成為有熊國的國君,集解言有熊即河南新鄭。說明黃帝的眾多兒子都被分封往全國各地。

而從《史記》記載來看,夏代以前,帝位的繼承並無明顯制度。如黃帝之後,繼承帝位的是黃帝的孫子顓頊高陽,顓頊帝生了兒子窮蟬,但死後繼承帝位的是玄囂的孫子高辛,是為帝嚳。帝嚳娶了二個妃子,分別生了放勳和摯,帝嚳死後,先是立了摯,摯早死,又立摯的同父異母弟弟放勳為帝,即帝堯。

在《史記•五帝本紀》中,對舜的功績和德行用了很多的篇幅來介紹,說明其當帝王的合法性和正當性。如帝堯有嗣子丹朱,但帝堯認為其子頑兇不肖,不足授天下。大臣舉薦了遠在帝都之外且生活在民間的虞舜,經過一系列測試,決定“乃權授舜”。《史記》特別記載了一段議論:“授舜,則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授丹朱,則天下病而丹朱得其利。堯曰:‘終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而舜也舉薦了鯀之子大禹去治水,並在其功成之後將權力移交給禹。

從黃帝到大禹,帝王的過渡均是通過舉薦同族內部的賢德之人來完成。直到大禹之後從“共天下”轉變成“家天下”。歷史上所謂的“禪讓制”是氏族統治階級內部共同推薦有賢德的人來管理。回到《史記》記載的黃帝之前的情形,不禁讓我們浮想聯翩。《史記》記載:“軒轅之時,神農氏衰。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農氏弗能徵。”這是一副天下大亂,暴虐侵伐的亂世情景。那麼,黃帝氏族之前的神農氏族,在漫長的統治過程中,其權力的過渡是通過什麼來完成的呢?這一點,《史記》並沒有記載。但我們是否可以合理猜測,神農氏族有可能就是通過家族的權力進行權力過渡。而黃帝氏族,一直到夏禹,其權力更替是通過“禪讓”即氏族內部的選賢舉能來完成。簡而言之,正是因為黃帝吸取了神農氏族的教訓,才堅決以“共天下”的方式來進行最高權力的更替。當然,這其中的歷史依據留待進一步的史料或考古證據來解開。

結語

以司馬遷的《史記•五帝本紀》為歷史文本,對夏代之前華夏民族的農業政事進行梳理,由於夏代以前的歷史記載不可能很豐富,《史記》的記載雖然不多,但可以看出司馬遷非常重視這段歷史,留下了非常珍貴的文字記載,我們對其進行細緻梳理,得出一些描述性的歷史景象。從華夏先民的五種,對“庶稻”的記載,我們可以想象先民們努力地馴化培植水稻的情景;從農時觀念的記載,我們可以想象先民們力求掌握農業生產的科學知識,對時間觀念的重視;從農業政事的記載,我們可以想象先民們對氏族社會的生產勞動進行管理的情景;從禪讓這一權力過渡的運行,我們可以想象黃帝有可能是吸取了神農氏族的教訓,堅決以“共天下”的方式進行最高權力的過渡。撫昔思今,我們看到,幾千年來的封建專制統治,有其穩定性的一面,但是“小康大同”的社會一直停留於儒家的理想,從來沒有真正實現過。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我們今天的社會已經真正進入了古人嚮往的“小康大同”社會。這一民族偉大復興的偉大事業能夠取得勝利的根本原因,是因為有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而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國家最高權力的過渡,真正實現了“共天下”的要求。我們國家的各級領導幹部,都是經過艱苦的鍛鍊,一步步走上更高的領導崗位,國家領導人也是如此。這是一種歷史的巧合還是一種歷史規律?其中的意味筆者覺得挺深長的。

[參考文獻]

[1]李學勤.通向文明之路(M).商務印書館.2010.

[2]尤瓦爾•赫拉利.人類簡史(M).林俊宏譯.中信出版集團.2017.

[3]司馬遷.史記(M).中華書局簡體字本前四史.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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