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高水平應用型大學和中德教育合作示範基地建設,經學校研究決定,現面向海內外引進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崗位及條件
合肥學院2020年度引進12名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具體崗位及條件見《合肥學院2020年度引進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崗位表》(見附件)。
引進對象:博士研究生
“年齡條件”中“40週歲以下”為“1979年4月8日以後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二、引進人才類型
(一)國內高層次人才
1、國內高層次人才類別
第1類人才: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海外院士。
第2類人才:國家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國家級科技獎勵獲得者。
第3類人才:省學術技術帶頭人、省有突出貢獻的優秀專家、省學術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教授。(年齡一般不超過50週歲。獲得國家級科學技術獎勵或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主要完成人,年齡可以適當放寬)
第4類人才:緊缺專業、重點學科、重點建設學科的博士研究生。(年齡一般不超過40週歲,有企業工作經歷者一般不超過45週歲,特別優秀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2、 引進人才的成果要求:在教學、科研和產學研合作等方面取得較為顯著的業績。
(二)海外高層次人才
1、海外高層次人才類別
第1類人才:具有博士學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或知名企業研發機構有正式教學或科研職位;是所從事科研領域同齡中的拔尖人才,有成為該領域學術或技術帶頭人的發展潛力。(年齡一般不超過50週歲,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
第2類人才:具有博士學位。在海外本研究領域從事教學、科研、研發或企業工作經歷,具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和有產學研合作經驗。(年齡一般不超過50週歲,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
第3類人才:具有博士學位。所學專業(研究方向)為學校學科建設急需,且學術成果較為突出。
學校為第1至第3類高層次人才設立人才引進專項基金,列入財務預算,主要用於引進高層次人才安家補貼和科研啟動費。學校鼓勵引進人才面向社會購房。學校一次性給予安家補貼(用於購房、安置費)。工作滿8年後,安家補貼形成的產權歸個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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