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買賣注意事項!轉給需要的人

隨著《新土地管理法》的公佈,“集體土地買賣”這種問題已經成為過去,距離4200多萬畝集體土地直接入市還剩不到2個月時間,大家知道集體土地如何買賣嗎?

根據新《土地管理法》,選哪兒總結為四點:

1、集體土地買賣的前提必須是被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的集體土地;

2、用來買賣的集體土地必須是依法登記在冊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

集體土地買賣注意事項!轉給需要的人

3、在集體土地買賣過程中,應當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2/3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才能完成交易,否則交易不予成立。

4、集體土地買賣前,還要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合理安排,不能直接進行買賣。

為了配合這一改革,國家財稅局還對土地增值稅徵收範圍進行了改革。首次將出讓集體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或以集體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作價出資、入股(以下簡稱集體房地產)納入徵收範圍。與此同時,擬將目前對集體房地產徵收的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取消。

集體土地買賣注意事項!轉給需要的人

不過,選哪兒在此要提醒一下各位:儘管放寬了集體土地入市標準,但買賣仍在需要觀望一下,畢竟與國有建設土地出讓的整個流程都有較成熟的法律法規相比,集體建設用地入市還有很多細節尚未明確。

例如,可供買賣入市的集體建設用地是存量土地還是增量土地?集體土地買賣前如何確定該土地是否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工業和商業的定義中包含哪些行業?集體土地買賣後,產權到底怎麼分割?土地入市能不能抵押?如何抵押?這些都還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保障。

綜上,集體土地買賣相關法規尚未完善,選哪兒建議大家,先觀望,再考慮買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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